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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印度尼西亚1945年宪法的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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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9-06-05
第4版()
专栏:答读者

关于恢复印度尼西亚1945年宪法的问题
问:印度尼西亚制宪议会经过三次投票未能通过政府提出的恢复1945年宪法的建议,什么是1945年宪法,恢复这个宪法的建议是怎样提出的? 北京读者 王 里
答:1945年宪法是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现行临时宪法则是在1950年8月产生的。
1945年宪法产生的时候,正处在印度尼西亚独立斗争的高潮中,所以这部宪法吸收了一些具有反殖民主义精神的有积极意义的内容。这部宪法的序言说“独立是每个民族应有的权利,因此,世界上的殖民主义必须消灭”。它强调由国家控制影响国计民生的大企业及国家富源。
1945年宪法如果恢复,将使印度尼西亚的政治制度发生很大的变化。1945年宪法规定实行总统制内阁,赋予总统很大的权力:总统掌握政府权力,直接领导内阁,任免阁员和执掌陆海空三军的最高统帅权,还有一定的立法权力。总统由人民协商会议选出,任期五年。
在议会制度方面也将有很大的变化。临时宪法实行一院制,就是只有国会。1945年宪法则规定,除了国会“人民代表会议”之外,还有一个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人民协商会议。国会是立法机构,不是最高权力机关。总统和内阁不向国会负责,国会无权干涉政府工作和任免内阁,将来的总统及其领导的政府将不受由党派(还有职业阶层代表)议员组成的国会的影响。
和临时宪法比较,1945年宪法条文较少,有些方面还不完备,如对国徽没有规定。对于人民的基本权利,这部宪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集会、结社、言论自由等由法令规定之。而临时宪法关于罢工、游行示威等人民基本权利和民主权利都有比较具体的规定。
今年4月22日,苏加诺总统在万隆举行的制宪议会会议上,代表政府正式建议恢复1945年宪法作为印度尼西亚国家的固定的宪法。苏加诺总统在说明政府作出这一决定的理由时指出,实施西方民主的结果出现了大量的坏现象。因此,我们必须重新考虑这个问题,并且用革命的手段来改变印度尼西亚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
印度尼西亚政府提出完全恢复1945年宪法的建议,得到了印度尼西亚国民党、共产党、天主教党和基督教党等二十九个党派的支持,却遭到马斯友美党、伊斯兰教师联合会等八个穆斯林政党的反对。
美帝国主义利用这次恢复1945年宪法的问题,对印度尼西亚的内政进行干涉。据印度尼西亚民族通讯社报道,自从制宪议会开始讨论政府的建议时起,美国驻印度尼西亚大使馆就派人积极参加这次会议。美国大使馆的三等秘书约翰·保罗·海曼对某些政党的议员进行拉拢活动。制宪议会第四副主席萨基尔曼揭露说,美国千方百计地对某些集团或政党施加影响,以便使他们拒绝恢复1945年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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