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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改完成后 地主富农有无公民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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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11-09
第2版()
专栏:询问与答覆

  土改完成后
 地主富农有无公民权?答武乡县政府崔天申:
土地改革的目的,是消灭封建剥削制度,使广大农民首先是贫雇农得到土地,以利于发展生产,推动社会前进。对地主作为阶级是加以消灭,对地主个人则予以改造,使其从事劳动生产。当地主富农的封建土地财产已经没收或分配之后,在经济上仍留给他们以与农民同样一份土地财产;在政治上,除少数犯罪分子依法判决褫夺公民权者外,也应给他们以公民权利。因为这样才能安定与鼓励他们生产,使其逐渐改造为劳动者。这对发展社会生产,创造社会财富,只有好处。在我们宣布地主富农这种公民权利时,必须在群众中进行适当的解释,使群众对这一问题有正确的认识。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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