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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留县联会规定 中农问题调处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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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6-12-02
第2版()
专栏:

  屯留县联会规定
中农问题调处法
【本报讯】屯留过去在发动群众中,有些干部没把中农当成基本群众,开会不让中农参加,不吸收中农参加农会,甚至不少地方,还斗争了中农。于是形成了中农的情绪不安,生产消极,影响到翻身运动的开展。县联会搜集群众意见后,研究出几项对中农问题的调处办法:一、债务问题:凡手续已清者,不再追究,不论出利多少、大小,凡利过本者,清理手续了事。出利不足本或没给利和本者,补够本或还本了事。当时无力还者,分期偿还。二、借贷关系:过去借贷的东西未还,现在提出,以借多少还多少,借什么还什么了事,不得吃利滚。三、纠纷处理:如谁占过谁的便宜,现在提出,只可退还原物或表表“心思”,不得吃利滚算“斗争”账。四、吸收中农参加农会,领导中农诉苦,给中农分果实。这办法在三区千人翻身大会上宣布后,获得全体热烈的拥护,苏村中农徐建昌说:“俺过去是时时等着人来斗争,所以不好好生产,现在可放心了。“在大会上,过去永不啃气的中农,也都不断的发言。(岳北人民报)
【本报长治讯】涉县石泊村,经过十天查减已获初步胜利,五户地主已偿还了农民的血汗账。运动从冬学中诉苦找穷根入手,群众觉悟提高,首先对顽固地主王洪飞展开说理斗争,群众将其历年来压诈的事实一一讲出,王在群众面前理屈力薄,遂低头认错,以土地四十二亩、房二十五间及一部现款赔偿群众。斗争胜利了,群众纷纷要求参加农会,六七天内新入会的即有男女三十五人。群众力量壮大了,又对四户地主提出许多问题,经过座谈、仲裁,问题也都解决。五户地主共给群众退还土地一百六十亩,房子一百二十间,银洋二千一百九十元、冀钞八万余元。(张李成、赵中央、刘献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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