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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 家禽家畜糟踏庄稼 谢鸡人民公社立法五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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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9-06-15
第3版()
专栏:

防止家禽家畜糟踏庄稼
谢鸡人民公社立法五章
本报广州14日电 广东省高州县谢鸡公社莲塘大队采取五项措施,保证挨近村边、路边田里的稻谷不受禽畜糟踏。
这个大队的三千多亩早稻,大部分已经黄熟,长长的谷穗低低下垂。可是最近不少生产队和社员的家庭副业发展很快,因此村边路边的稻谷被猪和鸡吃掉不少。锦西生产队村边的三亩田,被鸡鸭吃掉了五分多;这个队还有四亩坡地,种的作物也被牛吃去了二成。
党支部组织干部和老农进行了田间检查,并且算了一笔账:全大队有八百多亩近村临路的田,如果不受家禽家畜糟踏,要是一亩多收二十斤谷,就可以多收一万六千斤谷。大家决定采取以下五项措施来防止损失:一、组成保收小组,加强保收工作的领导;二、划定牲畜放牧地区,田埂上只准割草,不准放牧;三、全面实行圈猪,积肥、保收一举两得;四、放鸡、鸭、鹅下田损害生产的,酌情给予批评或处罚;五、大路边上的田要压禾、扎禾,方便行人,减少损失。社员们都说这几条办法好。现在,三十四个生产队都已行动起来,保收小组已先后成立,八百多亩路边田已大部分压好、扎好,圈猪也已全面实行了。(陈心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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