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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南区党委通知各地委县委 重视党报的批评与询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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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11-14
第1版()
专栏:

  冀南区党委通知各地委县委
 重视党报的批评与询问
【冀南电】冀南区党委重视党报批评,指出:邯郸县委及三地委对人民日报的批评与询问采取置之不理的态度是错误的,必须纠正。并通知各地、县委及各工作部门,今后必须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党报的一切批评与询问。该通知称:从十月二十五号人民日报“请冀南三地委检查答复”一文中,可以看出邯郸县委以及三地委对党报的批评与询问,是采取了置之不理的错误态度,他们对邯郸周围村庄的问题,如和人民日报有不同的材料和意见,即应把材料供给党报,并表示自己的态度,如无不同意见,即应根据党报所示,深入地进行调查,切实解决问题。我们除同意人民日报向三地委所提的意见外,特通知各地委县委及各工作部门,今后对待党报(人民日报、新大众报、冀南日报)的批评与询问,必须依照下列各点进行工作:一、各县党的委员与各部门首长,必须以严肃地、认真负责地态度对待党报的一切批评与询问,反对任何玩忽、轻视的自由主义态度。二、必须根据批评与询问之点即时进行检查工作,并以布尔塞维克的自我批评精神,纠正错误,改进工作,并答复党报。三、党报的批评有与事实不符之处,或各该地党的委员会,各该部门有与党报意见不一致者,应即把有关材料提供党报,帮助党报明确问题的真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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