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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各地公营农场 克服困难胜利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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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11-19
第2版()
专栏:

  东北各地公营农场
 克服困难胜利发展
【新华社东北十日电】黑龙江、嫩江、松江、合江四省公营农场已胜利完成各种粮食收割。仅据合江全省各机关经营之农场及黑龙江省委经营之第一、第二、第三农场及东北政委会经营之通化农场等统计,即共种水、旱地廿余万亩;其中合江水利农场及黑省第二、第三农场即共种水稻二万一千亩,可收稻子九百六十八万斤。由于耕作精细,灌溉及时,故稻产丰稔。每亩平均产量一石二斗(一斗三十斤),最高者竟达两石。第一农场全部使用机器,该场共有拖拉机十九台。一台自割自捆机每天能割百亩,马拉收割机每天能割四五十亩。该场万亩稷子(即秫子)十天内即收割完毕。打场时,一台机器一天即能打二百亩地的粮食。
胜利完成收割的公营农场,现已进入紧张的翻地、开秋荒、种冬麦等工作中。通化机械农场亦已出动六台拖拉机翻地,平均每天每台所翻土地,等于人工耕种时用十四个劳力和五十六匹马所翻的土地。现该场已翻地一千八百亩。松江省营宁安机械农场以十台拖拉机突击开秋荒,拟争取于地冻前完成开秋荒一万五千亩。通北县营农场试种之冬麦已出苗四寸(按:过去东北农民以气候寒冷均不种冬麦,只种春麦,现经公营农场积极试验,始获成功)。
各地公营农场经营方式,有以下三种:(一)雇工经营。(二)与农民合伙经营,即公家出机器、农具、资本等,农民出劳力,秋收后除去种籽对半分或四六分。(三)从机关抽调勤杂人员或武装人员种。很多农场兼用两三种形式。黑龙江省营第二、第三两农场即系采取和农民合伙经营办法经营。参加经营的农民共五百九十余人。该两场共种水稻一万三千余亩,最低可获稻子一万七千二百余石。扣除一千五百石稻种后对半平分,公家可得七千八百余石,减去全年消耗(包括工具等的折旧及合伙农民之膳食在内),公家可得纯利百分之五十九。农民方面获利亦厚。以一般劳动力计算,每人每年可耕种二十五亩地,产稻三十石,减去种籽两石五斗,及农忙时雇零工费两石五斗,可剩下二十五石,对半分后农民得十二石五斗,加上所分谷草,共合稻子十三石多,远超过一般农业劳动收入,因此农民情绪很高,一反开始怕经营失败的顾虑而要求明年扩大生产。各地经验证明:雇工经营便于机动使用,集中教育,培养机器耕作技术,易发扬生产中的组织性,并可争取其长期为农场工作。但因土地改革后农民都有自耕土地,大量雇工较困难,且如教育放松,劳动积极性即容易低落,劳动力亦会发生流动现象。与农民合伙经营则因农场利益与其本身利益结合密切,故易发挥生产积极性,劳力流动现象亦少。缺点是不易机动使用与教育,管理上不及雇工方便。而机关勤杂人员则只能作农忙时的辅助力量。
各地公营农场都是在摸索中创建与不断克服困难中发展起来的。如合江省各地公营农场开始普遍发生缺乏组织领导及铺张浪费现象;在经营上存在“种地为赚钱”的单纯财政收入观点,配备干部上,把不懂农业技术、无处安插或犯错误的人派去当领导干部;在教育管理上组织性差,缺乏制度,有的甚至拿地主管雇工的旧观点来领导工人。六月以后,加强了干部和工人的思想教育,解决了上述糊涂思想,并确定了各种制度和办法(如请假、奖惩、会议汇报、学习、预决算等),普遍通过群众订立了劳动公约,发动劳动竞赛,收到了显著成绩。现合江峻德农场及桦川、勃利等县营农场已开始进行经济核算与科学管理,以便逐渐向企业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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