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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共十一大关于农业的决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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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9-07-31
第4版()
专栏:资料

捷共十一大关于农业的决议
1958年6月18日至21日,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在布拉格举行了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会议就农业发展问题作出的决议指出,捷克斯洛伐克在农业生产方面所面临的任务是:要利用一切潜力以便在短时期内在农业生产的单位面积产量方面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方面达到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水平。会议提出了今后农业发展的方针和目标是:建立高度机械化的、广泛使用化学肥料的、单位面积产量高的现代化社会主义农业;到1965年,农业生产要比1957年增长约40%,农业劳动生产率要提高大约一倍,并且至迟到明年(1960年)要基本上完成全国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为了作到这一点,决议要求到1965年向农业提供十万台新的拖拉机和大量使畜牧业生产机械化的机器,要求使化学肥料的产量增加为1957年的两倍半。此外,决议还要求注意加强和发展农业合作社,并从根本上改进国营农场的工作。(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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