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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冀鲁豫军区命令全军 坚决实行土地法大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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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1-05
第1版()
专栏:

  晋冀鲁豫军区命令全军
 坚决实行土地法大纲
【本报讯】中国人民解放军晋冀鲁豫军区在阳历年前一天,发表命令,坚决拥护并执行中国土地法大纲。命令原文称:
我党中央于本年双十节公布之中国土地法大纲,全国人民热烈拥护。这是达到农民翻身实现耕者有其田的人民大宪章,我们应该坚决拥护这个纲领,并全力参加土地改革运动。因此我们命令:
一、凡我军区一切武装部队、战斗员、指挥员,应无条件地拥护遵守中国土地法大纲,不准有任何违犯中国土地法大纲的言论和行动。
二、凡我军区一切武装部队战斗员、指挥员,都要积极参加农民翻身运动,接受当地党委领导,实行彻底平分土地。坚决镇压地主阶级的抵抗破坏,不准袖手旁观,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
三、不准有任何包庇袒护一切地主富农阻挠群众斗争的非法行为。凡自己的家庭是地主富农成份的,更应坚决站在贫雇立场,不准包庇自己的家庭或出坏主意。
四、不准侵占、贱买、窃取农民的斗争果实。参加土地改革工作的部队人员,亦不得分领浮财和接受群众的任何赠送。
五、凡我军人,均须尊重各级新的民主政府及贫农团、农会、农代会及其所决定的政策、法令、决议、规定,并保护人民一切民主权利,不得有任何违犯和破坏的行为。
以上各条,凡我军部队,所有一切战斗员、指挥员,均须切实遵守执行。如有违犯,即由各级民主政府及农民团体,就地拘捕,送本军依法惩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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