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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款不能负担过重 武邑整理村财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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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1-08
第1版()
专栏:

  村款不能负担过重
 武邑整理村财政
【冀南消息】武邑县政府根据群众反映的:“正项负担不感过重,村粮杂支负担不起”,提出严格整理村财政,要求达到群众性的管理,并作如下决定:一、清理村级悬案。二、严格执行村无拨粮权,并建立地方粮管理委员会,掌握村粮开支及各种制度。今后各机关不准随便向村要东西,以及不经批准长期向村借用。到村工作时,仍执行派饭制。遵守支差法令,没有支差证而支差者,村有权立即拒绝。村干受训,民兵出征,不准向村要钱或有额外要求。人力畜力车辆轮流出差。如有违背制度私拨粮款者,及时予以处理。三、村办公费,要有一定制度,不得浪费。如有特殊使用可造预算,呈区核准。教育费及其他开支,由村财政干事统一领取报销。报费由县统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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