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3阅读
  • 0回复

主要电炉钢厂签订厂际竞赛合同 互助协作多炼优质钢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9-08-14
第2版()
专栏:

  主要电炉钢厂签订厂际竞赛合同
  互助协作多炼优质钢
新华社本溪13日电 全国主要电炉钢厂代表8月上旬在本溪市召开厂际互助协作竞赛会议,总结交流了东北地区电炉钢厂几年来开展厂际互助竞赛的经验。各地代表一致同意,从现在起,把东北各电炉钢厂以互助协作为基础的厂际竞赛,扩展到全国各电炉钢厂,以掀起一个增产节约的新高潮,确保今年电炉钢厂跃进计划的实现。
东北电炉钢厂之间的厂际竞赛是从1956年开始的。他们之间从物资交换发展到全面交流先进技术经验;从组织几个能力相同的电炉开展同设备竞赛,发展到所有的电炉、轧钢机、锻锤等专业的同工种同设备竞赛;最后,更形成了一个比较健全的技术互助协作网,从而有力地推动了生产和各厂技术水平的共同提高。三年来,这些电炉钢厂始终坚持互助竞赛的制度,先后签订了六次合同,进行了七次评比。围绕着提高产品产量、质量,增加品种,降低原材料消耗,提高设备效率,改进企业领导方法等方面,他们相互交流了一千多项先进经验。在竞赛中,他们不仅通过专业会议、现场会议,集中技术力量解决各厂共同性的生产关键问题,而且经常互相派人学习和指导,共同克服前进中的困难。
东北各电炉钢厂的厂际竞赛,有着厂内竞赛的群众基础和协作互助的思想基础,因而得到不断发展和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各厂各项经济指标的不断跃进。如大连钢厂电炉利用系数,1956年只有一九点二零四,1957年提高到二二点六五二,1958年猛增到三零点零四四,而今年上半年又比去年同期提高了一二点一三三。
参加会议的代表,给东北电炉钢厂的厂际友谊竞赛作了很高的评价,一致认为这一竞赛完全符合“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社会主义竞赛原则,是共产主义风格的具体表现,为全国电炉钢厂树立了榜样。
会议认为,厂际竞赛也是企业之间,在生产技术、企业管理方面进行互助协作的较好的组织形式;而定期的检查评比,更是促使协作竞赛经常化的有力武器。
会上,各厂广泛交流了今年上半年以来的各项先进经验,主动地提出了协助兄弟厂加强薄弱环节的“献宝项目”和要求兄弟工厂帮助的题目。接着,大会就组织各钢厂分炼、轧、锻等不同专业讨论和协商,最后确定将共同性的协作项目和厂与厂之间的单项目,纳入厂际竞赛条件之内。这些互助协作项目,根据复杂的程度和范围的大小,确定有的召开专业会议解决,有的派人指导,有的支援设备和供给资料等等。
大连、本溪、大冶、重庆、上海、北京等地的电炉钢厂,在会上正式签订了厂际竞赛互助协作合同。
会议最后还讨论了厂际竞赛的组织领导和检查、奖励、评比等各项制度。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