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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野生野长为家种家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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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9-07-26
第7版()
专栏:

变野生野长为家种家养
变野生药用动物、植物为饲养动物和栽培植物,是发展中药材生产的一项带有根本性质的措施。不少地区由于采用了这种方法,饲养了从来没有养过的药用动物,种植了从来没有栽培过的药用植物,从而扩大了药源,有利于实现“就地生产,就地供应”。
各地经过近几年的不断努力,在饲养、培植药用动物、植物方面,已取得不少成绩。目前各地试养的药用动物,除了比较普遍的鹿以外,还有獐子、熊、猴、刺猬、蝙蝠、蛇、蝎子、殭蚕、蜈蚣、地鳖、蛤蚧和海马等十几种。目前栽培成功的野生植物药材和可以引向外地种植的药材就更多了。
由于各地广泛栽培野生药材和引种外地药材,不少地道药材在别处安家落户了。过去只有吉林、辽宁两省栽培的人参,现在黑龙江、山西等省已试种成功。广东、浙江、山东一些药材生产场,也在进行栽培人参的试验。著名的北方药材生地,过去主要产在河南,现在有十几个省种植成功。湖北襄阳专区引种的生地,一般亩产三千多斤,高的亩产一万多斤。湖南浏阳的河南生地亩产鲜货四千多斤。红花、牛膝,过去也是少数地区生产,现在许多省都有大面积栽培。
许多药材异地种植成功,逐渐打破了药材易地栽培不能生长或生长不好的说法,给今后进一步扩大药材生产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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