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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乐村贫雇张万方要求摆脱地主老婆 当地领导上应该马上给解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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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1-25
第1版()
专栏:读者来信

  集乐村贫雇张万方要求摆脱地主老婆
 当地领导上应该马上给解决编辑同志:
集乐村张万方,年五十几岁,自十四岁与人家当长工,到四十多岁才回家买了二十多亩歹地种。他妻在三十一年灾荒时因没法生活愁死了,丢下二个闺女都嫁了。有三个儿子,大儿子现年二十五岁,三十四年古历七月参军了。张万方与他大儿媳和二个儿子过日子(二儿子十七岁、三子十多岁,都未结婚)。
去年古历十二月张与本村地主王××之妻(年五十六)结了婚,到去年正月时他妻的女婿来过节,他妻叫张万方与她女婿(亦是个地主)割肉装酒,张万方因钱困难不肯,这就惹起她不如意,晚上与张万方生气躺到炕上不起来,张万方为了过时光,说好话不听,再三再四的劝解央告。他妻说:要与你过,得许我条件:一、每天不断面吃。二、两个儿子(指张万方二个儿子)的衣服叫二个闺女缝。三、要不断零花钱。张没法答复,这就闹起来了,躺到炕上光生气不做活。张万方去地做活,晚上回来吃饭时,她早吃了饭睡了,还象地主那样派头;并嚷着不如从前好过,常说从前在地主家生活如何好。整天的不想劳动,一年中只给自己做了三个布衫、二条单裤、一身夹衣服,没有与张万方父子三人做一点针线。张万方穿不上衣服,还不敢说。过立秋节为吃面又闹了一场。她还不断往外偷东西。有次偷布被捉住,她不服,交到农会斗了一下,她不但不改,而且越比以前更生气了,跑到他从前女儿家不回来,接回来后还是生气不动。张万方没法,要与她离婚,村干部说:你要离管人家三年吃穿,这是政府的政策,不然不行。现在与地主亦不能结,亦不能离。张万方没法,上区公所打听,进门遇见伙夫王黑珠说明这事,珠说:你没手续,快回去吧,区没村手续不管。张万方这样没法过,生产亦没心事了,急的愿出点东西,也愿意不要她。目下过年没啥穿,孩子们要衣服。他希望知道能不能离婚,诉冤,请给答复。(吕正堂、郭玉祥、王万铭、连双金)
贫雇张万方和地主女人结婚吃了大亏,现在请求离婚,是完全合道理的。当地领导上应立即给他解决才对。村干部用法令乱卡人,张万方告状无门,这是过去领导上的官僚主义造成的,这种作风很不好。现在我们把读者的原信登出,希望这件事能很快得到解决,并将解决的经过写给我们。——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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