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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同资本主义部分的关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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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9-07-29
第7版()
专栏:

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同资本主义部分的关系
蒋学模
现在就我个人在学习中的体会,来谈谈政治经济学的社会主义部分同社会主义以前的部分,特别是同资本主义部分的关系。
有些经济范畴和经济规律,是在一切社会形态或几个社会形态都同时存在和同样发生作用的。属于这一类的经济范畴和经济规律,有劳动、劳动生产率、商品、价值、货币、价格、国民收入、价值规律、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规律、社会再生产的某些基本规律等等。一切社会形态或几个社会形态共有的这些经济范畴和经济规律,它们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具有特殊的社会属性或是特殊的表现形式。但是,它们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特殊性,是其共性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的一种表现形式。因此,假如不首先认识这些范畴和规律的共性,便很难深刻地理解它们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特殊性。例如,不懂得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的一般原理,以及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的特性的分析,就很难对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的作用获得正确的、透彻的认识。我国经济学界目前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问题的争论,意见分歧的关键,是大家对商品和价值这些基本范畴的理解还并不一致。由此也可以证明,学习政治经济学的社会主义部分,是不能完全抛开社会主义以前的部分的。
除了上述这一类一切社会形态或几个社会形态共有的经济范畴和经济规律以外,大部分经济范畴是反映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下特有的生产关系的,大部分经济规律是反映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下经济生活发展的特殊规律性的。例如,像资本、竞争和生产无政府状态的规律、无产阶级相对贫穷化和绝对贫穷化的规律等等,都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特有的范畴和规律。这一类范畴和规律,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是不存在的,但是,为了学好政治经济学的社会主义部分,仍然需要对它们有一般的了解。
为什么我们还得花一部分时间去了解这些在我们社会主义经济生活中根本不存在的经济范畴和经济规律呢?这有几方面的理由。
第一,社会主义社会是从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过来的。在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经过社会主义革命,社会经济制度从根本上起了变化。人们的生产关系改变了,反映生产关系的经济范畴也就必然跟着改变。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许多新的经济范畴,正是反映社会主义制度下新的生产关系的。但是,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把旧社会所遗留下来的一切经济机构和经济制度在一夜之间完全摧毁。在某些方面,为了避免伴随着剧烈的变革所带来的某种程度的混乱和损失,在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前提下,我们仍然在形式上保留着旧社会所遗留下来的经济机构和经济制度,利用旧的形式来发展社会主义的新内容。因此,在政治经济学的社会主义部分中,有些范畴仍然沿用着资本主义部分的名称,如信用、工资、利润、利息等等。如果从表面现象来看,似乎这些资本主义的范畴在我们社会主义经济中仍然同过去一样。其实,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信用、工资、利润、利息,同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信用、工资、利润、利息,名称虽是一样,却是反映着根本不同的生产关系。我们对政治经济学的资本主义部分有了一般的了解,就可以在对比之下使我们对社会主义部分的这一类范畴的实质获得更显明和深刻的认识,有助于我们区别社会主义经济生活某些方面的现象和本质。
第二,经典作家们在分析资本主义的经济范畴的时候,往往还同时论述到同这些资本主义的经济范畴有关的一般原理。例如,马克思在分析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的时候,就深刻地阐述了协作可以创造新的生产力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原理;在分析资本的流通过程的时候,同时也分析了生产和流通的一般关系,分析了由于社会分工所决定的商业在社会再生产中的一般作用,分析了纯粹流通费用一般的性质及其补偿源泉。上述这一类的一般原理,对于我们分析社会主义经济同样是具有指导意义的。
第三,经典作家们关于资本主义经济的理论分析,原来的目的,是揭示资本主义经济的实质及其发展的规律性。但是,其中某些理论,假如我们撇开它与资本主义的社会本质相联系的部分,往往可以发现对于分析社会主义经济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的若干基本原理或基本论点。例如,在马克思和列宁关于社会资本再生产的理论中,就包含着对一切社会形态都同样适用的再生产的某些基本原理。这些基本原理,如积累是扩大再生产的唯一源泉的原理,在扩大再生产条件下生产资料生产的增长占优先地位的原理等等,正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党和政府制订经济政策的重要理论依据。又如,在马克思和列宁关于资本主义地租的理论中,其中关于产生资本主义级差地租的自然条件(土地肥沃程度的差别和离市场远近的差别)和一般经济条件(以不同的劳动生产率生产出来的农产品只能按同一个价格出售)的分析,对于我们认识社会主义农业中的级差地租的产生,也是完全有效的。
从上面所说的几个方面看来,政治经济学的社会主义部分同社会主义以前的部分有着密切的联系。学好社会主义部分的关键,主要当然是要依靠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来认真地钻研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同志的论述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的有关著作,学习我国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党和政府有关的决议和指示,学习苏联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写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第三版下册。但是,鉴于社会主义部分同社会主义以前的部分有着上述的联系,为了学好社会主义部分,对于社会主义以前的部分,特别是对于资本主义部分,也需要有一般的了解。据我个人在学习中的体会,我们在学习社会主义部分以前,对于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生产关系及其相互关系的理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相互关系的理论,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的理论,剩余价值和资本积累的理论,社会资本再生产的理论,以及列宁关于帝国主义的理论,必须有一个概括的了解。否则无法深刻地理解社会主义部分和准确地获得其全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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