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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4-18
第1版()
专栏:信箱

  信箱
刘得学同志:你写来的洪洞二区上寨村贫农李风江的问题,已寄交洪洞县政府调查处理。
磁县下七垣村富贵、正乡、俊峰同志:你们所提的关于农业税和军鞋的摊派问题,已寄给工作团同志解决。
晋察冀北岳军区政治部寒雪同志:寻人启事本报现一律停登,附来信件已代你投邮。
冀南三地委工作团全体女同志:你们提的关于婴儿保育条例的意见,已转交边区政府教育厅解决。
文信同志及牛振江、张希文等同志:四月十日边区政府公布的取消路条通令,规定得很明白:“在本边区境内,路条制度一律取消”。地主富农自然也在内。政府的法令应当坚决执行,文信同志所提出的顾虑是无需讨论的。
冠县民政科马利同志:来信提出关于军属寄信问题,已寄交邮政总局。
邢台杨振骅同志:你的问题已寄交邢台县转你们区公所处理。
戈愚民同志:一、机关生产清理后,你们这些职员自然可以自由选择职业,愿意经营手工业,可以到银行请求小额贷款解决资金困难。二、边府现正改订支差办法,你的意见已寄去供参考。
内邱贾庆川同志:一、两个贫农老人原有义子现在走了,再要个义子并不违犯土地法。二、另一贫农家里两个老人三个闺女,自然应按五口人分地。闺女将来出嫁,她们的地归她们自己处理。三、一家两个老人四个儿子都没结婚,仍应按六口人分地,因为将来娶的媳妇在娘家也分得有一份土地。
堂巍同志:你提的转送与招待军属问题已寄交边府财政厅,新的支差代耕办法下来,这些问题就可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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