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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军管会成立 煤矿自来水电灯照常开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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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11-02
第1版()
专栏:

焦作军管会成立
煤矿自来水电灯照常开工
【太行电】焦作市收复后,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特于二十五日组织焦作市临时军事管制委员会,该委员会由贾久民、丁乃光分任正副主任,史宏泉、张俊卿、宋襄中、高宗智、曾宪池任委员,并任命宋襄中为该市警备司令,史宏泉任社会治安部长。该委员会于二十五日入城后,即实行军事管制。并确定目前工作方针与具体任务为:(一)继续肃清顽伪残余。(二)保护工商业和全市群众的利益与安全。(三)安定与恢复城市秩序。
【又电】该市为我收复后,西大井煤矿、自来水公司、电灯公司、电话均完好无缺,二十五日已照常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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