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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马坪头村“劳资合作”的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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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1-13
第1版()
专栏:短论

  对马坪头村“劳资合作”的意见
今年冬天,咱们边区好多地方都在热烘烘的搞冬季生产,热闹了一大阵。领导上说的是要依靠贫雇,让贫雇当家,但经过检查,很多贫雇还没翻身,少吃没喝、少穿没盖,没法生产。于是有的地方便想了一个办法,说是要让中贫农互助互借,也就是要从中农身上打算盘来帮助贫雇“生产发家”,这种办法我们认为很不妥当。
本来中贫农是一个共同打倒地主、平分土地的队伍,是一家人,中贫农之间两相情愿,中农借出钱、借出东西来帮助刚翻身没抵垫的贫农生产是可以的;现在的实际情况显然不是这样,有很多地方土地改革不彻底,地主没斗透,干部走了富农路线,果实分配不公,因而也就没有满足了无地少地农民的要求。就从今天发表的晋城马坪头村的材料看,那里贫雇可以肯定说没有翻身,领导上不去寻找贫雇没有翻身的原因,看看是不是地主没有斗透?是不是果实分配不公道?而是去“突破中农思想”,损害中农利益,让中农去补贫雇窟窿。这种做法既不合于党的五四指示的根本精神,更不合于土地法的精神;毛泽东同志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一文中说的好:“土地改革中,中农表现赞成平分,这是因为平分并不损害中农。在平分时,中农一部分土地不变动,一部分增加了土地,只有一部分富裕中农有少数多余的土地,他们也愿意拿出来平分,这是因为在平分后土地税的负担他们出减轻了”。马坪头村的作法是不合于毛主席精神的,这样做的结果一定把农民阵营打乱,力量分散,拆散中贫农的团结。
但是最值得我们注意的乃是为什么在今天发生这种现象?这主要是有一部分自私自利的干部,不愿退出多得果实,或者是对地主有包庇不愿再斗,也有的想拿损害中农的办法,来向贫雇赎自己的罪,结果,是损害了全体农民的利益。领导者对这种情形,必须十分清醒,应该彻底调查,不能让它再继续发展,千万不能让地主富农及地富出身的村干部在一旁钻空子。现在党的土地法大纲已经公布了,一定要按照规定的办事。多得果实必须退出,地主未斗透必须斗透,我们坚决相信,只有这样做,才能真正满足了马坪头村广大雇贫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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