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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城市街道民办工业和服务性事业的领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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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9-11-18
第2版()
专栏:

加强城市街道民办工业和服务性事业的领导
本报评论员
1958年,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大跃进的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中,全国各城市的街道民办工业有很大的发展。仅据北京、天津、上海、哈尔滨等二十二个大、中城市不完全的统计,经过整顿、改组,现有街道民办工厂(组)一万九千五百多单位,成员七十五万余人。生产的产品有上千种,今年上半年的产值达六亿元。这是一支必须重视的新生的社会生产力量。同时,近半年来,各个城市的街道组织了很多服务站,开展了多种多样的服务性活动(如洗补衣物、代购代销生活用品、代办短途运输等等)。这是组织和教育居民进行自我服务的新形式,很受广大居民和职工群众的欢迎;也是商业工作、服务工作和小型工业贯彻群众路线的一个方面,便于工商部门了解群众需要,合理组织生产和供应。
一年来,各地对街道民办工业和服务事业都进行了整顿和部分的改组,很多企业已经具有相当规模。
应当肯定,街道民办工业和服务事业的成绩是巨大的。但是,有些人在思想上看不起街道民办工业;有的认为街道民办工业和服务站是“小玩意”,“经济价值不大”,可有可无,不予重视;有的对于通过组织生产和服务劳动,可以逐步改变街道居民的精神面貌和改造城市街道的政治意义和经济作用都认识不足;有的对发展中的一些问题和缺点,过于夸大;以上这些认识都是不对的。
街道民办工业和服务事业的发展,进一步调动了城市中的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服务,增加了日用手工业品的生产,支援了地方国营工业和国营商业,改善了居民的经济生活,并且使街道工作有了新的内容。通过这些生产和服务性的劳动,把分散在街道中的各阶层居民组织起来,这就更有利于我们组织和指导城市居民的经济生活,统一安排劳动力和对他们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因此,必须在当地党委的全面安排和统一部署下,积极扶持、加强领导,并继续进行整顿和提高。采取消极泼冷水或者否定的态度都是不对的。
根据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在哈尔滨召开的会议上提供的经验,要加强对街道民办工业和服务事业的领导,有以下的几个具体问题需要解决。
第一、街道民办工业是手工业生产的一部分,是地方国营工业的有力助手,它的生产和服务方向,应该从拾遗补缺的要求出发,积极发展多种多样、价廉物美的小商品;大力开展为人民日常生活服务的修、补、缝、织等业务;为国营工业加工、修配部件和半成品,修理一些农业机械、工具;搞一些出口手工艺品或者原料生产。至于今后各地要办些什么,多办什么少办什么,还应根据具体条件,全面规划,合理安排。但是,现代工业的产品已经能够满足社会需要以及同现代工业争原料的,就不要办了。
第二、街道民办工厂的规模不宜过大,要发扬手工业的小而灵活的特点。企业的组织形式,要兼顾生产成员中家庭妇女多的特点。有的可以集中生产;有的可以统一领导,分散生产;有的可以发给原料、在家生产、收回成品;有的也可以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形式。修理服务业的网和点要合理分布,还应该组织适当数量的人员游街串巷,送货上门,服务到户。
第三、街道民办工业要积极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不断提高技艺,改进工具,注意提高质量,降低成本,节约原材料,根据社会需要,扩大产品品种。积极建立社会主义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注意防止片面追求产值、利润的倾向,坚决反对资本主义经营思想和作风。
对街道民办工业的产销工作,应当根据原料材料的供应状况,根据地方工业为大工业服务、为农业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为出口服务的要求,进行积极安排。
第四、街道民办工业的经济性质,基本上是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使绝大部分企业保持集体所有制的性质,对于进一步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发展生产是有利的。
少数企业,如果国家确有需要,也可以改为市属或区属企业,但是,在企业改组过程中,应该妥善处理遗留问题,不要只抓精华,丢包袱;应防止把老、弱、病、残人员留给街道的做法。
第五、街道民办工业盈利的分配,应当根据有利于扩大再生产和有利于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的原则,结合企业规模大小、基础强弱、利润大小等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合理分配;如果市、区主管业务机关需要提成,所占比例也不宜过大。
在财务管理上,区、街不要统得过多过死。
第六、街道民办工厂成员的工资,要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克服轻重倒置和平均主义的现象。目前,由于街道民办工业的劳动生产率一般还很低,工资水平应当低于地方国营工业。工资形式,可以根据企业的生产特点,采用计时、计时加奖励、计件或者分成工资等多种多样的形式;一些游街串巷的修理服务人员,也可以采取利润分成或者自负盈亏的办法。
街道和企业应当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根据先急需后一般和先集体后个人的原则,逐步举办一些集体福利
(如食堂、托儿所等)。企业的福利待遇的标准,在不超过地方国营工业的原则下,企业之间可以允许有所不同,但差别不宜过大。
第七、街道民办工业的资金来源,大部分是职工家属的集资,还有一部分手工业者和小商贩的资金,只有极少数资本家投入了一些生产资料。组织街道民办工业对动员和组织群众物力和财力发展生产有积极作用。目前,有些地区已经或正在陆续退还群众集资。在这方面,各地可以根据情况制定群众集资发展生产的办法,不必急于退还群众集资,以利于发展生产。
第八、街道服务站的服务项目和方法,要灵活多样,以适应群众多种多样的需要。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而不要单纯从利润上着眼。至于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一般也不要超过街道办的其他事业的水平。
第九、对企业中的小资本家、小业主和他们的家属,要加强团结、教育、改造工作,发挥他们的专长,积极帮助他们在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中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
对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要把他们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通过生产劳动进行改造。现在还窃据企业领导职务的,应当调换,但不要把他们清洗出去。总之,在政治上和他们严格划清界限,经济实行上按劳付酬。
第十、组织街道居民参加生产和服务性的劳动,是当前城市街道工作的一个主要内容。它是经济工作,又是政治工作。通过这一工作,可以推动街道其他各项工作的开展。因此,各方面的工作要配合协作,避免各行其是,顾此失彼。
加强党对街道民办工业和服务事业的领导。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以街道办事处为主,结合市、区主管业务部门,实行双重领导。主管业务部门负责计划平衡和业务、技术指导;对具体生产、业务的管理和政治思想工作,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各主管业务部门的分工是:生产性的和修理性的,由手工业部门负责;服务事业,由商业部门负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购、销活动和产品价格、质量的行政管理,取缔投机违法活动,贯彻对私改造政策,加强党和国家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城市街道民办工业和服务性事业,是新生的社会生产力量,作好这方面的组织领导工作,还需要有关领导方面,给予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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