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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冬春护林防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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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9-11-22
第7版()
专栏:

加强冬春护林防火
本报评论员
保护森林是我国林业建设事业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危害森林最厉害的是森林火灾,如果预防不好,就可能造成巨大损失。因此,加强护林防火工作,具有重大的意义。
现在,已进入冬春防火期了。这个时期气候干燥,草木枯干,极易发生山林火灾。特别是今年,许多地区天气干旱;同时随着生产建设的继续跃进,林区的生产建设人员大量增加,生产性用火随之增多,发生火灾的可能性比往年增多。为确保森林安全和林区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更要加强护林防火工作。
在党提出的“防胜于救”的护林防火方针的指导下,1958年以来,全国广大林区深入地开展了无森林火灾运动。今年上半年全国绝大多数地区的森林火灾较去年同期大为减少,湖南、广东、陕西、吉林等二十个省(区)已经出现了五百六十六个无森林火灾县。在这个胜利的基础上,东北、内蒙古和南方林区的广大群众已经进一步行动起来,正在开辟防火线和修订防火护林制度和公约,对于作好冬春护林防火工作充满信心。这些都是争取今年护林防火工作全面胜利的有利条件。
但是也应指出,在护林防火工作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有些人产生了右倾松劲情绪,认为护林防火工作有了基础,群众已经重视,可以不必大搞了。这种情绪是十分危险的。要更好地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必须根据党的八届八中全会的精神,反透右倾,大鼓干劲,坚持政治挂帅,依靠人民公社,大搞群众运动,继续开展群众性的无森林火灾运动。
护林防火是一个广泛的群众性的工作,也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尤其在火灾的危险期,更要教育广大群众时刻警惕。经验证明:只要让群众确实了解到护林防火的重大意义,广大群众就会积极地行动起来,热烈参加护林防火运动,防止林火的发生。辽宁省的本溪县,过去是林火发生比较严重的一个县,今春由于在全县深入地开展了护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群众懂得了为什么要护林防火,预防森林火灾成了全县人民的自觉行动,结果一跃而为无森林火灾县。
人民公社在护林防火工作中显示了无比的优越性。人民公社由于组织规模大,人力、物力雄厚,而且能够更合理地利用这些人力、物力,便于加强护林防火工作,便于更有计划地进行护林防火的基本建设工作。因此,依靠人民公社,充分发挥人民公社在护林防火工作中的优越性,是做好护林防火工作的可靠保证。有林地区的各人民公社,应进一步整顿、巩固、健全与发展群众性的护林防火组织,壮大护林防火的群众队伍。根据公社的防火任务,明确责任,采取“分区划片,分片包干”的办法,把防火任务落实到生产队,落实到户和人,并大力开展群众性的互查互比工作。
严格控制火源,是防止森林火灾发生的一个根本问题。火源消灭了就不会起火。控制火源,必须加强各项用火和入山的管理工作。对非生产用火应严加控制;生产用火也要本着既有利于生产,也有利于防火的原则,加以切实的管理。目前,上山、入林、进草原的“小秋收”运动正在蓬勃开展,大批人马上山,看起来火源增多了,但同时控制火源的力量也更加强大了,各地要领导参加“小秋收”运动的广大群众,既要作到在生产上丰收,也要作到在护林防火运动中立功。
积极地有步骤地加强护林防火的各项设施,也是做好护林工作的重要保证。林内的河流、道路和耕地等自然隔火地带,要大力开辟防火线。各重点林区,应根据需要,修筑林区道路,建立火情了望台和防火通讯网,广泛开展森林防火预报。东北、内蒙古林区应进一步加强航空护林工作。
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爱护森林就是爱护国家的财产。在护林防火工作中,各地要发挥共产主义大协作的精神,加强各级的护林防火联防组织;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林业、公安、交通、商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组织与带领广大群众,把今冬明春的护林防火运动搞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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