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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行政效率加强正规建设 华北政府拟定办事通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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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12-05
第1版()
专栏:

  提高行政效率加强正规建设
 华北政府拟定办事通则
【本报讯】华北人民政府为加强正规建设,增强行政效率,以更有效的管理四千五百万人口的行政事宜,特拟定办事通则,业经第三次政务会议修正通过,并经主席核准公布施行。通则中规定各部门办公时间每日八小时,适当组织集体办公;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假日采值班制,特定之工作单位应采轮班制。关于政策方针的通报指示,重要计划之决定及变更,专员级以上干部任免奖惩,对外文告,死刑之核准………等发出之文电,均以主席副主席名义行之。其他如关于方针政策及重要计划的具体执行事项,技术问题的通报指示,以及政府既定方针及重要计划的解释………等文电的发出,得以各该主管部门名义行之。有关政府委员会重要决议之执行,在政府委员会闭会期间发生的紧要事项,及与各部门有关的重大事项,得提交政务会讨论。为便于工作的检查督促,规定各部门可建立工作日记制度,每月一次工作汇报,扼要提出问题,送达主席核阅,各部门处理日常政务及承办公文电报,应随时检查办结,不得无故稽延。各部门用人行政,以精简为原则,所有人事编制及经费预算,均须经政府会议审核及主席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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