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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赫鲁十一月十六日给周总理的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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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9-12-19
第4版()
专栏:

尼赫鲁十一月十六日给周总理的信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周恩来先生阁下亲爱的总理先生,
我已经收到你11月7日的来信,对此我向你表示感谢。我们还收到了我国大使帕塔萨拉蒂先生关于你在同一天和他进行的谈话的报告。
二、在11月4日在德里递交给贵国大使的照会中,我们提出了为实际材料所支持的关于拉达克地区国际边界的详情。我们还在照会后附去关于10月21日羌臣摩河谷事件的第一手的报道,这一事件造成了大量印度人员的死亡或被俘。早些时候,在我9月26日给你的信里,我们向你提出了充分的事实来支持我们关于整个中印边界的申述。对于我9月26日的去信我还没有得到任何答复,对于其后11月4日我们的照会,还没有得到详细的答复。我遗憾地注意到,你对我们在这两个文件中所提出的事实没有给予任何考虑,而只是说“在很多方面不顾关于两国边界问题的基本事实和边界冲突事件的真相”,就把它们撇在了一边。我完全不能同意这一说法。我们当然应该探索一切途径来减少我们两国间现存的紧张局势,但是如果我们无视事实,我们的努力将得不到成功。
三、我愿重复我在以前一次去信中所说的话,即,整个边界曾经长期是和平的边界,在那里没有发生过冲突或麻烦。只是在最近关于边界才发生了冲突和困难。发生这些困难不是由于我们所采取的任何行动。引起最近的麻烦的原因,是从边界的你们那方面所采取的行动。
四、我们亟望对这条边界有一个清楚的了解,而我们两国间现有的边界争端应用和平方法加以解决。在目前,我们认为重要的是避免一切边境冲突,以保证边境地区的安宁,从而创造有利于友好解决的气氛。因此,我们同意两国政府应该不迟延地作出可以消除边境冲突的危险的安排。
五、印度政府已经密切而仔细地考虑了你在这方面的建议。但是我在谈到这些建议之前必须告诉你,在释放印度人员方面发生的拖延在印度引起了愤怒,这些印度人员是你们的部队在10月20日和21日在羌臣摩河谷使我们的警察巡逻队遭受伤亡后俘获去的。你会记得,我们在10月24日收到了你们把被俘人员和在冲突中被打死的人的尸体交还我们的建议。10月26日我国驻北京大使告诉贵国政府,我们关心被俘人员并且亟愿把他们和那些尸体接回。我们表示愿意知道进行交接的时间和地点。为了避免耽搁,我们立刻派遣了一个先遣队去接受被俘人员和尸体。这一队人员等在离发生事件的地点约五英里的一个地方,可是虽然迭次催问贵国政府,直到11月12日贵国政府一直未就释放的日期和时间表示意见。现在我们宽慰地获悉,被俘人员和尸体已在11月14日交给我们的先遣队。你在北京对我国大使谈话时告诉他说,附在我们11月4日照会后的关于事件的第一手报道是同印度被俘人员对你们供认的话相矛盾的。那时以来,我们已经看到贵国副部长11月14日交给我国大使关于这个问题的官方的备忘录。我们还没有从释放了的被俘人员那里得到报告,说明10月20日和21日事件的经过和他们是在什么情况下对俘获他们的人作出供词的。从你的来信可以清楚看出,他们曾受过多次的询问。这种对被俘人员的询问是令人惋惜的。
六、你在来信中建议,中印武装部队从现在占领线撤退二十公里。照你看来,这样作可以有效地防止任何边界冲突。在我进一步讨论这个建议之前,我愿断然声明,印度政府在国际边界线上或附近没有派驻任何陆军人员。我们的边界检查站配备的是携带轻武器的民警。这些检查站的主要任务在于处理沿着被认可的道路来往的商人和其他人等的问题,并防止任何不适当或者未经许可的人越过边界。这一点本身就表明这些边界检查站并不是为了进行侵略或武装冲突。只是在最近发生不幸事件之后,我们才要陆军接管保护边境的责任。
七、在考虑任何旨在避免边境冲突的建议时,必须对有关中印边界的事实有一个正确的了解。事实是,在我们的东北边境,直到边界(它被称为麦克马洪线)的全部领土长期以来一直是印度的一部分。我们的民政管理机关一直在那里执行着职务,离开边界不远就有重要的行政区的中心。除朗久以外,中国军队没有在任何地点占领着印度边界以南的任何地区。在这个地区,边界经过一带高地,其高度从拔海一万四千到二万英尺不等。在这个非常艰险的地形中,几乎所有我们的边境检查站都位在高山顶上。我们不知道中国的哨所设在那里,但是据我了解在整个这段边界上,没有一处双方的哨所是位置在彼此可以望得见的地方。鉴于艰险的高山地形,即使在地图上或者按直线距算起来两个哨所之间距离短的地方,实际从一地走到另一地可能要花几天的时间。
八、鉴于这些事实,我们认为,如果各方政府指示它的前哨站不派出巡逻队的话,就不会有发生任何边境冲突的丝毫危险。在这些艰险的山区,只有在武装巡逻队出去的时候,才有发生冲突的可能。事实上,我们已经指示我们的边境前哨站目前不派出任何前方巡逻队。要在后方建立一条新的哨所线,不论是离国际边界十公里或者二十公里远,实践起来将是极端困难的事。如果我们的建议为贵国政府所接受,边境冲突的危险将会完全消除。
九、朗久的情况完全不同。像我们早先屡次说明的,我们不同意你们关于朗久是在所谓麦克马洪线的你们一边的说法。我们毫不怀疑,它是在我们一边。但是不论它是在你们一边或是我们一边,事实是,你们的武装部队攻击了我们的人员并把他们从朗久赶出来,使他们遭受了伤亡,并且强占了我们的前哨站。因此,我们不能同意任何要保持你们强行占有的情况原封不动的安排,即使作为过渡的安排。正当的做法,像我们已向你们建议的,就是你们撤出朗久。我们方面将不重新占领它。这个建议,如被接受,将立即产生减少紧张的结果。
十、在这段边界或者旁处的任何地方,我们都没有从你们手中夺过来任何哨所。在你和我国大使谈话时,你曾说兼则马尼是在国际边界线以北。我不同意这种说法。正如我们过去已告诉贵国政府的那样,兼则马尼明显地是在这段边界以南和在我国境内。它一直是在我们的手里。
十一、我假定你关于后撤地带的建议是准备也适用于中、印边界的中段地区,即在边界同我国的北方省、喜马偕尔省和旁遮普接触的地方。在这些地段,同样的,我们的边界毫不含糊,而且在任何地方中国当局都没有占据边界以南的任何地区。锡金的边界同样也是如此。因此,如果我们遵守我在上面所说的预防措施,那么在边界的这一段上同样会消除一切边境冲突的危险。
十二、现在我谈一谈在我国查谟和克什米尔邦拉达克地区的国际边界。在我9月26日给你的信和我们11月4日的照会中,我们已详细描述了这一段国际边界,并有实际材料的支持。不幸,我们现在并不确切地知道,按照中国政府的要求,边界线是在什么地方。这只能根据中国出版的小比例地图加以猜测。这些地图本身并不总是一致的,有时标出了不同的线。
十三、我遗憾地说,我不能接受所谓你们占据这个地区,直到你们的地图上所标明的边界线为止的说法。相反的,印度政府是在行使管辖权,直到它所具体指出的边界线为止。这一占有的性质不可避免地异于对有人居住的地区的占有。这个地区是无人居住的多山地区,拔海一万四千到二万英尺不等,而山峰还要高得多。由于这一点,还由于我们并不预期会从边界的那一边进行任何种类的侵略,我们过去并不认为有必要正好在国际边界上建立检查站。但是,正如在我9月26日的信和11月4日的照会中所说的,我们通过定期派出巡逻队直到国际边界的方法,对这一地区行使管辖权。在离边界一定距离的地方建立了若干警察检查站,来控制商路等等。既然你们对这一说法提出争议,两国政府显然连对占有的事实也完全不能同意。因此,关于遵守现状的协议将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关于现状的事实本身还有争执。由于我们现在所讨论的是一项避免边境冲突的短期过渡措施,我们必须不要在现阶段就陷入关于现状的无休止的讨论。
十四、因此,我建议在拉达克地区,我们两国应就下述事项达成协议,作为一项过渡措施。印度政府应将其所有的人员撤退到据我们了解是中国政府最近的1956年地图上所标明的国际边界以西。同样,中国政府应将其人员撤退到印度政府在以前的照会和信件中所描述的和官方地图上所标明的国际边界以东。由于这两条线相隔很远,两方面的部队之间就不会有发生边境冲突的丝毫危险。这个地区几乎是完全无人居住的。因此,无需在这一由东面和西面两条线为界的地区内保持行政人员。
十五、总理先生,我和阁下一样抱有我们两国之间的友谊感情。在过去十年中,我一直在认真地为此而努力,但是你无疑会了解,仅仅友谊的词句并不能弥补已经产生的裂痕。我们必须面对实际的情况,而目前的情况是,除非中印两国政府作出积极的努力,我们两国之间的关系有可能恶化。我亟望不要发生这种情况,因为任何这样的发展,不仅对我们两国,而且对总的世界和平事业,将造成无可估量的损害。十六、阁下很好意地提出建议,为了商谈边界问题和两国间的其他悬而未决的争端,两国总理在最近期间举行会谈。我欢迎您的建议,并且如我以前所说,我随时准备同阁下会晤和讨论我们两国间的悬而未决的分歧并探索友好解决的途径。我们的共同愿望是,这样一次会晤应该产生成果。因此,我们会晤时的讨论的性质应该是不使我们自己迷失在一大堆材料当中。我们之间的通信已经表明,这些争端牵涉到许多历史材料、地图等等。因此,有必要采取一些先行步骤,为我们的讨论打下基础。如果不这样做,就会有会晤不能导致我们所如此渴望的完满结果的危险,并且辜负我们两国的亿万人民的希望。
十七、因此,我一方面准备在适当的时间与地点和你会晤,同时感到我们应该把当前的努力集中于达成一项过渡性的谅解,以助于和缓目前的紧张局势并防止局势恶化。在这以后,可以采取必要的先行步骤,并确定一个对阁下和我都方便和合适的会晤时间和地点。我不需要向阁下保证,我是真诚愿望在巩固的基础上恢复印中友谊的,正如这是我国人民的愿望一样。
致崇高的敬意。
贾瓦哈拉尔·尼赫鲁
一九五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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