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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通俗化的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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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1-05
第2版()
专栏:

  对通俗化的意见
·周方·编辑同志:
你们说要马上向群众读报,这样提是否正确?马上读,就缺乏研究时间,应是研究一下,再有计划的组织读报,向群众读,就没有先后对象,应是先向贫雇读,再作一般宣传,读时要与当地实际连系,当地实际没有的情况,可以不读,要用通俗恰当的语言,比如一口人的贫雇可以分二口人的地,这里群众叫顶双份,这些是从读中体验得来。
我最近起草法令,总用通俗大众语,但仍不能使人人同意,似乎法令一定应是文言,我以为雇贫当家,不单是改换几个领导骨干的问题,是一整套的各方面的改革,对于文字,也在改革之内,不管是布告,法令,报纸,电讯都要改为通俗大众语。过去的意见,一是说通俗大众语罗唆,不能简洁,不知真的洗练的大众语,是简练的,知识分子的白话文,才是罗唆嗦的,一是说干部读物可以是文言,或者应该是文言(特别是法令),不知能懂文言的干部,只是地富出身,进过多年学校的,我这次下乡,见区县干部,很多都是农民出身,我们的文字,应该适应他们。还有一说,认为通俗大众语,写文章可用,赵树理写小说可用,而法令电讯,就不可用,这真是“五四”以来多年的旧说,为文言文保存地盘,现在土地改革,雇贫当家,这一说也随之而倒,所以我今天看到你们的语体电讯,真是高兴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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