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2阅读
  • 0回复

排长王明焕破坏土地改革 军民公审宣布死刑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1-06
第1版()
专栏:

  排长王明焕破坏土地改革
 军民公审宣布死刑
【本报太岳二日电】去年十二月七日,晋南人民解放军×部和驻地群众一起公审×团二连排长王明焕,他犯了偷拿群众斗争果实,刺伤捕捉他的群众,破坏土地改革,破坏人民解放军纪律的大罪过,已被军队判处死刑。十二月四日,王明焕参观驻村(闻喜下丁村)群众的斗争果实展览大会,偷了一个玻璃杯,杯中放着小佛像等物。群众看见,让他交回。他不但不认错交还,反倒破口大骂:“没有老子在前方打仗,你们还能翻身?”“东西是老财的,那个是你们的?”民运干事知道了,强迫他把东西还给村里。王明焕从此怀恨在心,想要报复,还鼓动了个别战士,准备杀害民兵。民兵很害怕,报告了民兵连长。民兵连长看着事情严重,就去扣王明焕;准备交给上级处理。王明焕看见扣他的民兵来了,一边骂,一边夺了民兵的枪,还打了几个耳光,把民兵绑起来。在门外等着听信的很多民兵和群众看见进去的人好久不出来,怕出了事,挤到里面去看,王明焕拿起刺刀,把一个老汉的肚子刺破二寸长的口子。群众赶忙把区长找来,王明焕又把区长打了几拳。这件事情发生后,部队领导上认为王明焕当的是干部、随便偷拿群众斗争果实,刺伤捕捉他的群众,殴打民主政府的区长,破坏土地改革,破坏人民解放军的纪律,罪过很大,不能饶他,就在十二月七日召开公审大会,开除了他的军籍,交军法处理。军队接受了群众的意见,按照军队的规矩,判决王明焕死刑。受他欺骗的战士王庚辰当场坦白认错,从轻处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