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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处理一批特务分子 自动投案自首的免予刑事处分 坚决与人民为敌的被判处死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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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0-01-13
第4版()
专栏:

广州处理一批特务分子
自动投案自首的免予刑事处分
坚决与人民为敌的被判处死刑
新华社广州12日电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和中级人民法院,最近根据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处理了一批蒋介石集团派遣的特务分子。有三名特务分子自动投案,被宣布免予刑事处分;两名特务分子坚决与人民为敌,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另一名特务分子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
被宣布免予刑事处分的特务分子简浩,1958年在香港参加蒋帮“中委会”特务组织,接受了爆破和密写等特务训练。1959年年底,特务机关派他和他的妻子、特务分子林健文潜来广州,要他们在元旦期间爆炸中山纪念堂和进行暗害活动。简浩慑于内地人民群众的高度警惕性和公安机关的强大威力,特别是当他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以后,思想上发生了动摇。因此当他接到特务组织的任务以后,便决定弃暗投明,改过自新。去年12月30日上午,简浩和林健文从香港经澳门到拱北的时候,即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当场交出爆炸器材和密写药。
另一名投案自首被宣布免予刑事处分的“中委会”特务分子邝华,于1958年在香港参加特务组织。不久以前,他听说有些特务分子在投案自首后得到政府宽大处理,经过反复思想斗争以后,终于选择了一条正确的道路,向人民公安机关投案,并检举了潜伏的特务分子。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判处特务分子周锦标、范采凝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已经执行枪决。“情报局”特务周锦标在香港先后两次参加特务组织,接受了爆破等特务训练。去年7月,周锦标潜来广州后,积极观察地形,确定爆破目标,并从香港特务机关领取了美制烈性炸药三包、雷管三支,准备进行爆破。当他正在进行这些阴谋活动的时候,就被公安机关发现并逮捕了。特务分子范采凝,去年在香港参加蒋帮
“中委会”特务组织,受过特务训练。去年8月,蒋帮特务机关委任他为广西梧州“情报站站长”,企图在潜入广州后转往梧州,阴谋在梧州人民庆祝建国十周年的时候纵火焚烧梧州市的仓库、码头等。这个特务分子在他进行犯罪活动之前,就被群众发现,被公安机关捕获了。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劳动改造以观后效的特务分子邓景,1958年5月在香港参加蒋帮“情报局”特务组织。去年6月,特务机关教给他爆破技术,并派他潜来广州,阴谋进行爆破活动。邓景到广州以后,职工群众发现了他的可疑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经侦察证实,依法将他逮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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