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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岳行署发出通告 严禁地主破坏土地法 劝告中农勿信谣言安心生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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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2-02
第1版()
专栏:

太岳行署发出通告
严禁地主破坏土地法
劝告中农勿信谣言安心生产
【太岳消息】太岳行署为了严禁地主富农破坏土地改革,给各级政府各地农民发了一个通告,上面说:自土地法大纲公布以后,本署曾经布告各地,必须贯彻执行,不许地主富农有任何破坏行为。但据最近了解,仍有不少地区,地主富农竟敢不顾政府法令,进行各种阴谋破坏,如转移、分散、偷卖、损坏财产粮食,宰杀牲畜,散布谣言,挑拨农民间团结,假献殷勤迷惑群众,甚至勾结坏的村干部,制造假斗争,对农民及干部进行反攻及暗害等等。似此阴谋罪恶手段,若不立即采取严厉措施,势必造成很大恶果。通告中规定:(一)凡地主富农进行反攻,直接杀害或暗害翻身农民及村干部者,应立即逮捕,组织人民法庭公审,予以镇压。(二)凡地主富农勾结坏的村干部,进行假斗争,或借群众之名而杀害翻身农民,或没收其财产者,除对地主富农分子立即逮捕予以法办外,对胁从的群众,应从揭发地主富农的阴谋中给以教育。(三)凡地主富农有转移、隐蔽、分散、变卖、损坏财产,屠杀牲畜等破坏行为者,应依照边府颁布的破坏土地改革治罪条例,予以逮捕处分。各公私商店合作社亦不得私自收买地主富农任何物品,违者亦给以处分。(四)对制造谣言、挑拨农民间团结的地主富农分子,亦须彻底追根,予以逮捕法办。(五)各地各村农会及农民群众,特别是雇贫农,应自觉自动起来,监视地主富农一切破坏行为。如经发现,应立即予以制止,并向当地政府告发。(六)县区应认真的教育多占果实的村干部,将多占果实在平分中如数退出,交群众平分,决不可分散破坏。否则除将来照数退出外,并按情节轻重予以处分。同时根据毛主席目前形势与任务报告中对中农政策部分,向中农作解释,说明少数富裕中农有少数多余土地者,在平分时只动其少数多余土地,不动浮财粮食牲畜。使中农安心生产,揭破地主富农之造谣挑拨阴谋。各级政府接此通告后,立即向干部群众作宣传解释,并制止地主富农的破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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