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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内人民法院 判处反革命“人文”集团分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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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0-01-25
第6版()
专栏:

河内人民法院
判处反革命“人文”集团分子
新华社河内电 据越南通讯社20日报道:河内人民法院审判了反革命的“人文”集团分子。
这个集团在河内等地进行破坏活动,并在1956—1958年期间,披着从事文艺活动的外衣(这个集团曾在1956年出版反动的“人文”、“佳品”杂志)进行反对越南民主共和国的心理战。1958年4月,这个反革命集团被破获,成员被逮捕。
这些间谍都在审讯中承认了他们的罪行。这个集团的首脑阮友当和刘氏燕(又名瑞安)(女)各被判处十五年徒刑,刑满后褫夺公权五年。另外明德等三人被判决五年至十年徒刑,刑满后褫夺公权五年或三年。
被告们供认,这个反革命集团是同早些时候被河内人民法院审判过的曾在越南北方活动的一批美国和吴庭艳间谍同时进行活动的。他们都属于以陈明珠为首的由美国领导的一个间谍集团,这个集团在1958年11月初在河内、海防和南定等三个城市被破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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