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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县县委严办坏分子 制止乱斗乱杀现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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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2-09
第1版()
专栏:

林县县委严办坏分子
制止乱斗乱杀现象
【太行消息】林县县委严厉惩办坏分子,坚决制止少数村乱斗、乱杀现象。据检查去年(四七年)十二月到现在,全县共死了十二个人。南景色村反特务,死了五个,内四个富农、一个上中农。郭家庄斗争死了两个,一个中农,另一成份不知。前家庄两个妇女,一个是中农,因有私生子吊死的;一个是地主妇女,因未离了婚吊死的。面交角一个富农妇女,因没离了婚吊死了。寨底一个中农妇女,怕斗破鞋吊死了。路家庄死了一个中农,原因还未查清。搞斗争村,有南景色、北景色、南陵阳、逆河头、田家井、马安山、郭家庄等七个村。在上月十八日扩大干部会上检讨了乱斗、乱杀的危害,并处分了三个村干部和一个区干部(另一个在前方参战),详细情况如下:
南景色是两个区干部领导着明知故犯反特务的。秦玉成(分委)的思想是:我南景色工作一贯不错,有些自满,而在个人英雄主义下,认为“犯就犯了,顶多挨顿批评”,同时疑心特务想打自己黑枪;又认为其他村干部“右”。于是经过少数分子和干部,将李耀轮扣起来(上中农),有些群众并不知道。李在逼迫下,咬出许多人。在秦等追逼下死了董玉树(中农)、李禄山(富农)等五个人。
南陵阳村干部在办负担时,私自罚了十五家(两家逃亡战士、一家因养鸽子、一家因逃跑、还有些贫农),共米九千零九斤,说是为了减轻全村和贫农的负担,实际是为的干部自己少出。由于领导上的官僚主义,不深入雇贫,以前不知此事。
生产中,县上强调解决雇贫生产资金,村干部就组织木匠铺,号召死财变活物,入股没钱就入树,强迫全村与威胁中农贱价入树。如张保全家八棵树,只作价二万五千元(仅顶一棵树价多一点)。全村大部树都号了,中农暗地哭泣,对被扶助的雇贫不满。共锯了二百一十四棵(三十五户的树),其中富农五户,上中农九户,中农十四户,贫农七户。因此引起各阶层的恐惶,都锯开了,造成中贫农相互间的矛盾与混乱,给地主留了可钻的空子。最严重的问题是武委会主任梁长会的小组,梁长会过去与地主分家不清,现在想此拉拢雇贫,掩护自己,就叫十六岁赤贫小孩张来贵当了雇贫组长,拿着升子乱到中农家借粮吃饭。又在一个闾强迫“自愿”借款十八万元,来扶助雇贫,谁也不敢反映。这实际是污辱雇贫,叫雇贫顶骂名,造成雇贫孤立。
郭家庄政治主任李恒昌,平时在村贪污腐化,群众对他意见很多,但不敢说。这次他领导少数人斗争地主,逼死两个。
经过讨论,认为这些村违犯了上级指示,又违犯了土地法,更违犯了群众要求——领导生产。仅少数人在脱离群众的乱斗,造成农民内部的矛盾和混乱,害了雇贫。绝不能继续下去。因此决定将梁生会、秦玉成、傅起元、李恒昌等由政府扣起,待将来平分究办(郝大成去前方还未回)。这些处分,并在全县各区、村干部会上公布了,受处分的区干部当场留下。村干部在区干部会上处理后送县。
扩干会上,并严禁今后再有此类犯法行为,否则一定要严惩。并明确了现在集中火力进行冬季生产和土地法大纲宣传,具体规定了:
一、停止划阶级,如生产上要解决雇贫困难,可叫全村群众讨论,谁真有困难就可解决。因这时划阶级一方划不对,一方划不清,拖时间长了,影响群众生产,等平分开始后再划。
二、集中中农资金与变相斗争了中农的,坚决退还,退的办法是:没借给雇贫的退回去,如雇贫正用这些钱生产时,可首先由村财政和斗争果实里退还,雇贫到期还斗争果实和村财政,不要一错再错。
三、如有违犯土地法大纲的地主和坏分子转卖财产的,坚决送政府扣押,待平分时处理。可将事实在群众中普遍讨论、教育,并由农会没收他变卖的财产,保存登记,等平分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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