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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军区颁发土改命令 全军学习土地法 武装斗争与土地改革密切结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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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2-14
第2版()
专栏:

华东军区颁发土改命令
全军学习土地法
武装斗争与土地改革密切结合
【新华社华东十二日电】迟到消息:华东军区于去年十二月十五日颁发土改命令,摘要如下:
一、全军人员应加紧土改学习,正确认识和掌握中国土地法大纲的精神。参加诉苦复仇运动,提高阶级觉悟,不准有任何人站在这一学习运动之外。二、积极支持农民群众一切的正当要求与正义行动,并使各种形式的武装斗争与土改运动密切结合起来,特别是边沿区接敌区的武装部队和地方武装(包括民兵),应积极的消灭或打击敌人之进攻与出扰,借以掩护土改斗争。并对封建势力匪特分子的阴谋破坏活动,严予镇压。三、所有后方部队机关学校,应组织驻村工作委员会与土改工作队(挑选具有必须的工作经验与群众观念较好、阶级成分较好、阶级立场较明确的干部参加)。在当地党委统一领导下,积极参加土改运动与反特防奸斗争。并在土改的洪流中锻炼每个干部、党员、战士的思想意识,使之成为坚强的无产阶级的战士。四、出身地主富农或家庭为地主富农的干部,应当坚决抛弃原来的阶级立场。首先以身作则,拿出自己的土地财产交农民处理(自己照样与农民同等的一份)。对反动的地主富农家庭于劝导无效之后,应坚决断绝和他的一切思想与经济的联系。五、工农干部则不应忘本,对于地主富农的老婆,家庭及亲戚朋友应随时劝导,严格划清阶级界线;不得有任何假公济私与包庇袒护行为。六、军属、烈属、荣誉军人应受到广大人民的尊敬与爱护。但在土地问题上只能与基本群众分得同等土地。过去多得的土地,亦应自动交与农会重新分配。不得要求在土地分配问题上有所特殊。七、凡是在土改中地主富农成分子弟及其家属,为了逃避农民斗争而混入部队、机关、工厂、医院作为防空洞者,这些坏分子一经查明,应立即无条件洗刷出去。八、凡在土改运动中能遵守上述各条并著有成效者,应受到一定的表扬和奖励;否则应予以严厉批评与处罚,重者开除党籍军籍,交当地农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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