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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府组织纸烟公司 施行纸烟专制分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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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2-15
第1版()
专栏:

边府组织纸烟公司
施行纸烟专制分销
【本报消息】边区政府为了增加政府财政收入,节制人民消耗,提高纸烟质量,抵制外烟进口,特决定由贸易厅组织纸烟公司统一设厂制造,实行专制分销。其施行要点如次:(一)凡边区境内开设之机制或手工卷烟工厂、作坊,不论私营公营或合作经营,统限于一月三十日前一律停止制造。(二)凡已包装或未包装之成品,统限于二月十五日起至二十五日止,向当地工商局申请登记,可以在市场出售。如过期不申请登记,经查出依私造烟论处,纸烟予以没收。(三)生产停止后,机器(木制手机由厂方自行处理)及原料,可由纸烟公司按市价收买,不愿卖者听之。(四)工厂、作坊余存之纸烟税花由工商局等价收回。(五)因工厂、作坊停工而无力转变或谋生之工厂、作坊主人及工人,由政府帮助其转业或酌予贷款扶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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