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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证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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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0-03-23
第6版()
专栏:小资料

“通行证法”
“通行证法”是南非七十余项种族歧视法令中为害最深的一项法令。这项法令规定:每一个年满十六岁的非洲人必须随身带着二十七种证件,证件不齐就要送到白人农场去强迫劳动。几年来,在“通行证法”和有关法律下被判处徒刑的非洲人数一直在增加,1950年是二十一万七千三百人,1956—1957年竟增加到六十四万三千多人。
正如南非的“鼓声”月刊所写的:“农场主希望不花一文地获得劳工,提供这样的劳动力确乎已经成为通行证制度的主要目的。这种制度的实施已经把警察和政府官员变成廉价劳工的强募队。”此外,它也是南非政府维持恐怖统治的主要手段之一。
为反对种族歧视而不断进行英勇斗争的南非人民,十多年来一直为取消“通行证法”而斗争。南非非洲人国民大会在1952年发动了“蔑视不公正法令”运动,要求取消“通行证法”等歧视性法令。1956年8月9日,南非几个城市的二万名妇女集合在比勒陀利亚市举行反“通行证法”示威。此后,每年8月9日南非妇女就以各种方式进行反对“通行证法”的斗争。1959年5月,南非非洲人国民大会发动了反“通行证法”运动,12月举行第四十七届年会上又决定要在今年把运动推向新的高潮,决议还规定3月31日为非洲人“反对通行证日”。由于害怕非洲人民越来越强烈的反抗,南非当局就采取了血腥镇压手段,但是,这只能激起南非人民更大的愤怒,加强南非人民的斗争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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