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2阅读
  • 0回复

北行头巡查委员会 损害中农利益 认识错误不够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2-28
第1版()
专栏:

  北行头巡查委员会
 损害中农利益 认识错误不够
【太行消息】壶关北行头巡查委员会(为防止破坏土地法而成立),接受此间新华日报的意见,退回没收富裕中农的财产。该信中说:“本月十四日下午,我们接到了十一日新华日报,上面登载的我村巡查委员会没收富裕中农郭先和偷藏东西的消息和意见后,我们完全同意。在没收后三天,我们研究结果,就觉得错了,这是怨我们对土地法宣传的不够。本月十五日,我们就把这些东西,亲手给郭先和送回,并向他道了歉。………”
                          
编者按:巡查委员会犯的错误是严重的,这不是宣传土地法够不够的问题,而是损害了中农利益,也就是破坏了土地法,应从思想上作深入的检讨。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