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3阅读
  • 0回复

中蒙签订经济技术援助协定结算议定书 陈毅副总理接见蒙古政府经济代表团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0-05-25
第4版()
专栏:

中蒙签订经济技术援助协定结算议定书
陈毅副总理接见蒙古政府经济代表团
新华社24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北京进行了关于双方在1956年8月29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给予蒙古人民共和国经济和技术援助的协定”最后结算的谈判,并且在友好的气氛中圆满达成协议,23日举行了最后结算议定书的签字仪式。
根据195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给予蒙古人民共和国经济和技术援助的协定规定,中国已经在1956年至1959年期间帮助蒙古人民共和国建设了毛纺织厂、玻璃厂、热电站、造纸厂和水利工程等十七个工程项目,并供应了蒙古人民共和国各种工具。最后结算表明,中国为完成上述协定规定的全部义务所支出的费用与这个协定规定的援助金额相抵,尚有一部分余额。双方议定:蒙古人民共和国将在余额范围内提出新的项目,由中国继续提供技术援助。
代表中国方面在议定书上签字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副部长李强;代表蒙古方面在议定书上签字的是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经济代表团团长、蒙古人民共和国驻中国大使沙拉布。
国务院副总理陈毅参加了签字仪式。
参加签字仪式的,中国方面还有:对外贸易部部长叶季壮,外交部副部长姬鹏飞,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刘明夫等;蒙古方面有: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经济代表团团员、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席策文,工业部第一副部长艾登苏伦,对外经济联络委员会局长普日布道吉以及蒙古人民共和国驻中国大使馆经济及商务参赞道尔吉。
新华社24日讯 国务院副总理陈毅23日下午接见了以沙拉布大使为首的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经济代表团全体成员,并且进行了亲切友好的交谈。
接见时在座的,有对外贸易部部长叶季壮,副部长李强,外交部副部长姬鹏飞,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刘明夫等。接见时,蒙古人民共和国驻中国大使馆经济及商务参赞道尔吉也在座。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