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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区政府布告全区安心春耕谁种谁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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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3-11
第1版()
专栏:

  边区政府布告全区安心春耕谁种谁收
【本报消息】为了在填补整党民主运动中使群众能不违农时,安心春耕生产,边区政府特于三月八日发布布告,原文如下:
春耕季节已到,凡我边区人民都要及时犁地下种,不荒土地,关系至巨。近闻有些人因土地改革正在进行,部分地权还没有最后确定,深怕自己的土地将来分给别人,落个自己耕种别人收获,太不合算,因而对于春耕便抱着观望等待的消极态度,这样必致贻误农时,荒芜土地,影响生产,甚至会形成灾荒。其实,本边区之老区与半老区,经过减租减息、反奸清算与填平补齐等运动,土地已达到大体平分,地权也就算大体确定,今后执行中国土地法大纲,只须在较小范围内抽补调剂,决不是打乱平分,决不会再有大量的土地转移与地权的变动,大家实在没有顾虑的必要。至于在春耕下种后,如有因抽补结果而地权变动者,政府也必保证原耕种人有完全的收获权。为此,特宣布下列四项规定:
第一、凡土地在今年清明节前,已经分配调剂确定者,应即呈报政府,确定地权,由得地人耕种并收获。
第二、凡在今年清明节前分配调剂确定的土地,其在分配确定之前,已由原耕种人下种者(麦地或秋地),则土地所有权虽有变更,但该土地的夏季或秋季的生产物,保证仍各归原耕种人(包括地主富农在内)所有,不得平分。
第三、凡在今年清明节前,分配调剂确定之土地,在分配调剂确定前,原耕种人虽没有播种,但已经犁地上粪或进行过其它劳作者,应由得地人对原耕种人所消耗的资本和劳力,经过该村农会评定,给予公平等价的补偿。
第四、凡在今年清明节前,没有分配调剂确定之地,该土地仍由原耕种人耕种。不论春耕后该土地归谁所有,其本年农作物,仍归原耕种人所有,不在平分之列。
以上规定,除令各行署转令所属各级政府遵办外,特布告周知,希全区同胞,安心生产,立即积极进行春耕,以改善自己的生活,并支援胜利的爱国自卫战争,万勿稍有疑虑和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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