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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通商航海条约互换批准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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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0-06-21
第6版()
专栏:

中德通商航海条约互换批准书
新华社柏林18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通商航海条约今天在柏林互换批准书。
代表双方交换批准书的是:中国驻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王国权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外交部长博尔茨。
这一条约是在今年1月18日在北京签订的。交换批准书后,条约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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