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6阅读
  • 0回复

太行三专财粮科关于差米争论 检讨自己作风马虎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3-20
第1版()
专栏:

  太行三专财粮科关于差米争论
 检讨自己作风马虎编辑同志:
读二月一日陈虹同志所提“是否多收了工人的支差米”及二月二十日壶关县政府盖良弼同志说明“没有多收工人差米”两文后,觉到陈盖两同志的争论点则是三专署的命令问题。陈虹同志提出:“我们执行了三专署命令,而工人原籍各村并未执行。”盖良弼答复“去年十二月份我们并未接到行署和专署的正式命令”,这与专署(财粮科)作风不深入有关系。两同志的争执,我们应负一定责任。现将三专署为什么没有给各县下命令说明如下,以明真相。
从十一月起征收工人支差米,是去年十一月八日各县财粮科长会议上的决定。壶关是范崇礼(财粮科长)参加的,会后全力运粮,差米未能及时征收。十二月下旬专署(直接征收较大工厂)和长治市开始征收。发给各县便信,目的是督促执行决议,使之于全专区统一。财粮会议决定应于会后发正式命令便予执行,因存在着既是会议决定不需要再发命令的思想,便没有给各县下命令。在征收中,大部干部参加了土改会议,上项决定未能使坚持工作的(如盖良弼)同志所了解,造成执行上不一致,发生了不少问题。
专署开始征收时,给被征收之工厂发有“交纳十一十二月份差米”的通知(就是陈虹同志说三专的命令)。永生磁厂原定专署征收,发通知的又改为市政府征收,因此该厂接到(专市)两份通知。本来这个通知应让各县了解,而我们当时认为与各县关系不大,便马虎了事,未曾通知各县,以致发生此次争论及两头负担的现象。
盖良弼派人来问专署是否发过这样的命令时,部分干部参加了整党会议,科内坚持工作的同志对决定也不了解,检查卷宗与发文簿并未发过这样的命令,因此所争之问题仍未搞通。
总之陈虹同志提问题的根据是“专署给工厂发命令各县一定同样有”,我们认为这个根据是合乎道理的。盖良弼同志在不知有这个决议,又未见到正式命令的情况下,作的答复并非完全不对,“命令”本身的错处,是在我们身上。(太行三专财粮科三月九日)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