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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前线指挥部训令全军 严格执行城市纪律 组织新收复城市管委会统一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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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3-20
第2版()
专栏:

  华东前线指挥部训令全军
 严格执行城市纪律
组织新收复城市管委会统一管理
【新华社华东前线十八日电】前线指挥部许世友、谭震林、谢有法三将军签发政治训令,明令全军严格执行城市纪律,保护正当工商业,及文化、教育、社会慈善等机关,训令中规定:一、占领城镇工矿区域内敌人之粮食弹药或其他物资及交通工具,均由攻击部队司令员指定专门部队封存看守,如需取用者必须得到指挥部的批准,不得有任何损坏弃失事件发生。二、所有交通设备如车站、车头、车厢、水塔、月台、铁轨、枕木、电杆、电灯等一律派员看管,不得损失。三、凡属四大家族及官僚资本经营之工商金融各种企业一律查封,由攻击部队司令员派员看管听候处理。四、遵守民主政府法令,不妨碍本军行动的一切私营工商业,一律加以保护。五、切实保护图书馆、公园、学校、博物馆、医院、电影院、婴儿院、幼稚园等一切公共文化娱乐或慈善机关,图书馆、博物院、公立医院并须派员看守。六、一切外侨及外国传教人员不问国籍,只要服从民主政府及解放军之法令,不破坏秩序,及不妨碍本军行动者,均予以保护。
【新华社华东前线十八日电】为确保城市政策之执行,统一新收复城市革命秩序之建立管理,及缴获物资之处理,前线指挥部已颁布命令组织各收复城市临时军事管制委员会,规定:一、一切物资之没收处理权属于华东财经办事处物资处理委员会,任何部队必须坚决服从。二、军队必须取用之军用物资,应在最高司令批准后,协同财办人员共同点验登记然后取用。三、进占城市之军事管制委员会,以攻占最高司令为主任,财办代表为第一副主任,政治主任为第二副主任,该委员会主要任务为维持秩序,严防坏人抢劫偷窃,及特务放火焚毁,乘机移散等。在进占城镇及工矿区域,一切秩序未恢复前,该委员会为最高权力机关,所有党政军民一切人员均属其管辖,如攻城部队移动时,该委员会仍由财办代表继续行使职权,至何时结束,视当地实情决定。四、凡攻占之城镇秩序未恢复前,禁止一切无进城任务之任何武装人员,及任何机关之采货人员入城,以防扰乱破坏事件之发生,凡因军事公务,如通讯人员或奉令采买之各部队人员,亦必须取得攻城最高司令部之特许证方得入城,且出城时应受严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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