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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富农和孤老寡妇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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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8-03-24
第1版()
专栏:编读来往

关于新富农和孤老寡妇问题编辑同志:
在抽补中,新富农土地是否平分?他一定不拿出土地来,是否可以斗争?是否也可象吴满有一样,拿出其多余财产?
       匀文匀文同志:
二月二十二日中共中央关于老区、半老区进行土地改革工作与整党工作的指示(本报二月二十九日登载)中,关于新富农的土地处理办法规定得很明确:“如果需要抽出新富农甚至富裕中农的土地时,必须取得被抽者的同意,方可抽动”。“对于在抽动新富农及中农的土地时,必须充分说明理由取得本人同意,甚为重要;如果本人不同意,则应向他们让步,不得采取强制办法”。这就是说,有的地方需要抽动新富农的土地时,一定要耐心解释政策,充分发扬民主,真正做到自觉自愿,不能有丝毫强迫命令,绥德黄家川抽补典型经验(见三月一日本报),可供参考。
吴满有是在共产党政策扶植下劳动起家的新式富农。按土地法规定,新式富农与中农一样待遇,不动其浮财。前几天他打电报给毛主席和陕甘宁边区政府林主席,决心把自己的多余的土地财产献给需要这些东西的穷弟兄。这是在他经过三查运动,并学习了土地法大纲后,政治觉悟提高的表现。但我们不能拿他这个例子去强制一般新富农和吴满有一样拿出自己多余财产。
      编者编辑同志
(一)平分土地,一人一份,倒也对,象我村有老俩口,也没儿子,年纪很大,平常劳动也能顾住生活,若要得了大病,不能生产劳动,家里就没有粮食吃,还得吃药花钱,就是把地租出去,租子也不够吃,药钱没法,还得卖地,把地卖了以后生活怎办?这不是又得受穷了?
(二)有个老俩口子,以后死了,他有一家一户是不是能“承受”呢?“承受”了以后土地财产归给谁?
   郭村医院
答:象你所提那样的孤寡老人,在抽补中应适当给予照顾,但因为他劳力不强,一般不必多给土地,最好在浮财方面能照顾一下,如在合作社给存些养老金等,以准备有意外困难时使用。若村里有困难不能照顾得好,根据二月二十二日中央中央关于老区、半老区进行土地改革工作与整党工作的指示中规定的:“在调剂土地以后,对于孤老寡妇及贫雇农中仍有困难不能解决者,政府应另行设法帮助其解决困难”。
至于这老俩口子死后土地财产应由谁继承,他们自己有权利决定,指定给谁就给谁,但假若老人死前没有指定继承人,则土地财产应交村政府处理,而不能归给一家一户。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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