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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国民经济必须以农业为基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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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0-07-12
第7版()
专栏:报刊文摘

发展国民经济必须以农业为基础
  只有高速度发展农业才能高速度进行社会主义建设
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提出的国民经济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优先发展重工业和迅速发展农业相结合的方针,正确地指出了工业与农业的相互关系,深刻地反映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这是指导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获得胜利的一条非常重要的方针。正确地、坚定地贯彻执行这条方针,就能够从根本上保证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高速度、按比例地发展,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跃进。
农业问题,历来就是社会生产发展的根本问题。人们要解决吃饭穿衣问题,就不能离开农业。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表明:没有农业的发展,就没有人类社会的发展。畜牧业、手工业和工业生产的发展,商品生产的产生,以及古代城市和文化的出现,都离不开农业的发展,即必须在农业生产上有了剩余劳动,然后才有可能进行非农业的生产和其他社会活动。资本主义的发展——资本的积累和工业的兴起和发展,也是依靠本国农业一定程度的发展,或从殖民地残酷掠夺廉价原料而发展起
来的。
农业问题,在无产阶级领导的社会主义国
家,更有重大的意义。正确处理工业与农业的关系,巩固工农联盟,是巩固革命的胜利和完成社会主义建设,保证共产主义最终胜利的根
本问题之一。
为什么必须以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
第一,这是由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毛泽东同志1934年在《我们的经济政策》一文中就指出过:“农业生产是我们经济建设工作的第一位”。事实正是这样,只有发展了农业,才能发展工业,才能发展全部国民经济。因为没有农业的发展,就不可能提供与工业发展相适应的商品粮食、轻工业原料和工业产品销售市场,以及解决工业发展所必需的劳动力和资金积累,而没有这些条件,发展工业就只不过是一句空话,全部国民经济也就势必不可能全面发展。
第二,只有以农业为基础,才能正确处理工农业关系,实行工农业并举,高速度地建设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建设的中心问题是建设的速度问题。要达到以最高速度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最重要的就是要坚决贯彻党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和一整套“两条腿走路”的方针,而“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就是贯彻执行这个方针的中心环节。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贯彻执行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在确定这一方针之后,还要正确解决工业和农业的关系。社会主义是不可能长期建立在先进的工业和落后的农业的基础之上的。曾经有人认为,要发展工业,就一定要暂时丢掉农业,反之,如果要发展农业,就一定要放慢工业的发展速度。如果照这种意见去做,结果必然是少慢差费。党批判了这种看法,把工业和农业的发展看成是一个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不可分割的统一的整体,在实际工作安排中,一方面既以工业为主导,另方面又注意以农业为基础,从而实现了整个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
第三,只有以农业为基础,才能既高速度又按比例地发展社会主义建设。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比例关系很多,如工业和农业、重工业和轻工业、积累和消费等等,但是,这里最主要、最基本的比例关系是工业和农业的比例关系。这个比例关系处理适当,不但可以调动起成千成万职工群众的积极性,而且还可以调动起五亿多农民的积极性;不但可以大大地发展工业,而且能够大大地发展农业并带动其他事业。我们知道,生产资料的优先增长不可能孤立地进行,它必须有消费资料的同时增长。同时由于农业还为轻工业提供原料,因而轻工业的发展离开了农业的首先发展也是不可能的。农业不上去,许多问题不好解决。从这里可以看出,工业和农业的比例关系问题,是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的根本问题。正确处理工业和农业的关系,就是高速度、按比例地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中心环节。
第四,只有以农业为基础,迅速发展农业,才能进一步加强工农联盟,有利于巩固和发展人民公社,促进社会主义建设和向共产主义过渡。农业能否迅速发展,不仅是个经济问题,同时也是个政治问题。社会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的生活需要。要做到不断提高广大城乡人民的生活水平,要满足农民对农业技术改造的迫切要求,就必须大力发展农业,加速农业的发展。这是牵涉到工农联盟的进一步加强和人民公社的巩固、发展的问题。毛泽东同志说过:“我国有五亿多农业人口,农民的情况如何,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政权的巩固,关系极大。”我们党向来都强调农民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的。这可以说是我们的战略方针。把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巩固国家政权的重大措施。同时,我们这样做了,农业迅速发展了,就可以加速工农差别、城乡差别、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差别的消灭,为建成社会主义和将来过渡到共产主义创造条件。
(摘自广东《上游》1960年第11—12期合刊欧初:《试论国民经济以农业为基础》)
以农业为基础是个长远的战略方针
农业的发展,对重工业、轻工业和其他经济建设事业的发展都有极密切的关系,毛主席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说:“发展工业必须和发展农业同时并举,工业才有原料和市场,才有可能为建立强大的重工业积累较多的资金。”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史实,充分证明了毛主席这一论断的正确。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我国工业总产值中,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占到48%,在轻工业总产值中,则占到85%左右。随着农业的迅速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各项生产资料和轻工业品的需要量也日益增多。1958年全国供应农村的生产资料就达六十六亿八千万元,农村购买力达到三百亿元左右。这就为工业的大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市场,同时,农业的发展,还为工业发展提供了大量的资金和劳动力。毛主席说:“为了完成国
家工业化和农业技术改造所需要的大量资金,
其中有一个相当大的部分是要从农业方面积累
起来的。”在我国财政收入中就有很大部分直接受着农业生产好坏的影响。如1952年我国的农业生产比上一年增长15.3%,因而1953年国家财政收入就增长了22%,1958年农业比上一年增长25%,因而1959年财政收入就增长了29%。反之,1954年全国农业遭受了百年来罕见的大水灾,第二年的财政收入就受到了很大影响。
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不仅有着上述经济意义,而且还有着极大的政治意义。农业问题,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我国当前的农业问题,实际上就是要不要调动五亿农民的积极性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要不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工农联盟的问题。毛主席说:“我国有五亿多农业人口,农民的情况如何,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政权的巩固,关系极大。”只有充分发挥五亿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社会主义建设才能高速度发展,只有不断解决农民问题,工农联盟才能在新的基础上不断巩固和发展。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有许多重大问题需要我们迫切解决,但最根本的问题还是农民问题,如消灭工农差别、城乡差别的问题,实质上就是农民问题。所以说毛主席提出的以农业为基础发展国民经济的思想,不仅是我国建设中的一个经济理论问题,而且也是一个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的政治问题。
有些人耽心:以农业为基础发展国民经济,会破坏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会分散资金,影响重工业的优先发展,等等。实践证明,以农业为基础来发展国民经济,并不排斥重工业的优先发展。党中央和毛主席正确掌握了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规律,对于我国农业、轻工业、重工业之间的关系,都进行了妥善的安排,并规定了工业和农业、重工业和轻工业同时并举的方针。这就保证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既高速度又能按比例的发展。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必须优先发展重工业,这是肯定的。但怎样才能优先,在什么基础上优先呢?放松对农业的迅速发展,孤立地强调优先发展重工业,其结果,不仅不能实现重工业的优先发展,而且会妨碍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只有在农业迅速发展的基础上,才能从根本上保证重工业的优先发展,促进轻工业的发展,同时,也只有重工业的迅速发展,才能加速对农业的技术改造,才能保证农业的迅速发展。优先发展重工业和以农业为基础迅速发展农业两者之间并不矛盾,而且可以互相结合,互相促进。还有些人甚至错误地认为,以农业为基础仅仅是为了改变我国的农业落后现状才提出来的,不是一个长远的工业化方针。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是由农业本身固有的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客观必然性。不论什么社会,农业总是一切经济部门发展的起点,没有农业一定程度的发展,就谈不到现代工业的存在和发展。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超越于劳动者个人所需要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是一切社会的基础。”就是资本主义工业的发生和发展,除了其他条件之外,也还要以农业的发展为条件。这是因为:第一,不论什么社会,人们在从事工业生产的时候,都不能不吃饭、穿衣,而农业正是提供衣食的源泉;第二,只有农业的劳动生产率超过了从事农业劳动者个人所需要的产品时,才能有一部分人从事工业生产;第三,工业特别是轻工业的原料,很大部分是农产品。因此,我们认为,只要农业作为一个生产部门存在于社会,它就起着基础的作用。以农业为基础发展国民经济的方针,也决不是一个暂时的方针,而是一个长远的工业化方针。当然,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拥有五亿农民的“一穷二白”的国家,就有更为特殊的意义。
(摘自《新疆红旗》1960年第12期吴忠国、张守忠:《谈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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