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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致电捷国民议会主席团 祝贺捷国民议会通过新宪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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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0-07-22
第1版()
专栏:

人大常委会致电捷国民议会主席团
祝贺捷国民议会通过新宪法
新华社21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打电报给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国民议会主席团,祝贺通过新宪法。电报全文如下: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国民议会主席团:
欣悉捷克斯洛伐克国民议会于本月11日通过了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新宪法。我们对于捷克斯洛伐克人民所取得的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胜利表示衷心的祝贺。
新宪法不仅肯定了解放十五年来捷克斯洛伐克人民在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领导下所取得的伟大成就,而且指出了社会主义的捷克斯洛伐克今后发展的方向。
我们预祝捷克斯洛伐克人民在建设社会主义和保卫世界和平的事业中取得更大的成就!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60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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