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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管会通告市民 自报检举隐匿敌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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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6-07
第1版()
专栏:建设新上海

  军管会通告市民
 自报检举隐匿敌产
【新华社上海六日军】上海市军管会于四日通告全市市民,凡曾与国民党党政军特务机关、四大家族及战争罪犯合资经营工商金融业者,须据实于六月份内向军管会财经接管委员会工商处报告登记。凡代其隐匿物资财产而自动报告献出者,不予追究,并酌情奖励;凡了解彼等之企业投资与物资而隐匿情况者,人人有权检举,检举后经调查属实,将从优奖励,并可负责为检举者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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