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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地段责任制 合理摆布劳动力 杨梅大队生产更有秩序 耙田、插秧进度加快,质量提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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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0-08-27
第3版()
专栏:

实行地段责任制 合理摆布劳动力
杨梅大队生产更有秩序
耙田、插秧进度加快,质量提高
本报讯 广东省三水县河口公社杨梅大队,根据优势劳力集中第一线的新情况,制订了“以队包产,常年固定小组地段责任制”的劳动管理办法,使生产更有计划、更有秩序地进行。
杨梅大队“以队包产、常年固定小组地段责任制”的具体内容是:以生产队为包产单位,把劳动力划分为若干个作业小组。作业小组实行领导、劳动力、地段、耕牛、农具“五固定”和时间、任务、质量“三包”,按件计酬,奖励到人。分组以后,生产计划、措施仍然由生产队制定,大农具仍然由队统一使用和统一调拨。作业组是在队的统一指挥下的具体作战单位。在正常情况下,作业组常年固定在自己的地段内活动,根据生产队分配的任务和定出的时间、质量,保证完成。生产队一般不乱调动作业小组的劳力。如遇有特殊情况和自然灾害,生产队非统一抽调劳动力不行的时候,再搞临时协作。但协作要贯彻等价交换的原则,或采取以分代工的办法解决互利问题。
杨梅大队自从贯彻执行了这种管理方法以后,生产出现了新气象。首先,社员的责任心增强了,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大提高。社员的责任心加强以后,评工记分、定额管理、质量检查、奖惩制度等一整套经营管理办法和各种责任制,都能够在群众的监督下贯彻到底,从而出现了一个“千斤担子众人挑”和社员之间互相督促、互相帮助的局面。
从7月份起,全大队的评工记分、检查验收等整套经营管理制度都恢复了,即使农事大忙,制度一样能够坚持执行。社员说:“固定地段责任制,是一个落实的责任制!”
实行了常年固定作业小组地段责任制以后,生产队的劳动力得到合理的摆布。在编作业小组的同时,就把土地远近、耕作难易、劳动力强弱、工具等等配搭好,生产队长只需每隔几天对全队生产规划一次,作业小组即发挥主动性,根据生产队布置的计划、任务,在田头妥作安排,消除了窝工现象。
杨梅大队经过整顿劳动组织,全大队的生产效率和工作质量都显著提高。在夏种中,全大队每人每日耙田由二、三亩增加到五、六亩,插秧由五、六分田增加到一亩以上,开荒由一亩半增加到三亩。全队超额20%完成晚稻种植面积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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