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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阿两国深厚友谊的结晶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万隆精神的体现和发展 中国阿富汗签订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 同时续订中阿两国政府交换货物和支付协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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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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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中阿两国深厚友谊的结晶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万隆精神的体现和发展
中国阿富汗签订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
同时续订中阿两国政府交换货物和支付协定
新华社喀布尔26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富汗王国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的签字仪式今天晚上在这里的萨达拉特宫举行。
当地时间下午八时,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长陈毅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条约上签字。代表阿富汗王国政府在条约上签字的是副首相兼外交大臣萨达尔·穆罕默德·纳伊姆。
陈毅副总理和纳伊姆副首相同时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富汗王国联合公报上签了字。
中国方面出席签字仪式的有:国务院外事办公室副主任孔原,外交部副部长耿飚,国务院外事办公室组长熊向辉和中国驻阿富汗大使郝汀。
阿富汗方面出席签字仪式的有:首相萨达尔·穆罕默德·达乌德,副首相阿里·穆罕默德,商业大臣吴拉姆·穆罕默德·舍尔扎德,外交副大臣吴拉姆·穆罕默德·苏莱曼,外交部政治司司长努尔·艾哈迈德·埃特马迪和阿富汗驻中国大使阿卜杜勒·萨马德。
中国驻阿富汗大使郝汀和阿富汗商业大臣吴拉姆·穆罕默德·舍尔扎德还在续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富汗王国政府交换货物和支付协定”上签了字。
签字仪式结束后,陈毅副总理,阿富汗首相达乌德和双方所有在场的人都亲切握手和相互祝贺。(附图片)
左图:陈毅副总理和纳伊姆副首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富汗王国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上签字。中立者为阿富汗首相萨达尔·穆罕默德·达乌德。新华社记者 刘东鳌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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