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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人民议院决定成立国务委员会 乌布利希任国务委员会主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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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0-09-13
第6版()
专栏:

德人民议院决定成立国务委员会
乌布利希任国务委员会主席
新华社柏林12日电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人民议院第十四次全体会议今天一致通过了关于成立国务委员会的法律。这一变动将载入宪法。开头冠以“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总统”字样的第一段第五条现在将冠以“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国务委员会”字样。国务委员会的职能同总统的职能相同,但有某些补充:国务委员会将对法律作总的解释,并有权通过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令。它应当对人民议院负责。根据这项新法律,国务委员会由一位主席、六位副主席、十六名委员和一名秘书组成。主席指导国务委员会的工作。
人民议院选举了瓦尔特·乌布利希为委员会主席。副主席为奥托·格罗提渥、约翰尼斯·狄克曼、格·戈丁、海·霍曼、曼·格尔拉赫、汉·里茨。
委员有布·洛伊施纳、弗·艾伯特、埃·科伦斯、蒂森、波拉克、路·埃米施、罗登贝格、卡·梅维斯、埃·格吕茨纳、克能、里克、克里夫托夫、金德、诺伊曼(女)、克劳斯、霍·舒曼。
委员会秘书为奥托·戈歇。
新当选的国务委员会主席乌布利希和六位副主席、以及国务委员会的其余成员和秘书接着宣誓忠于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并保证竭尽全力为德国人民服务。参加这次会议的,有前来参加皮克总统葬礼仪式的外国党政代表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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