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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蒙友好互助条约在京互换批准书 周恩来总理参加互换批准书签字仪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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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0-10-13
第1版()
专栏:

中蒙友好互助条约在京互换批准书
周恩来总理参加互换批准书签字仪式
新华社12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蒙古人民共和国1960年5月31日在乌兰巴托缔结的友好互助条约,双方已分别按照本国的宪法程序予以批准。1960年10月12日双方在北京互换了条约批准书。在互换条约批准书的证书上签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方面是外交部副部长姬鹏飞,蒙古人民共和国方面是蒙古人民共和国驻华特命全权大使沙拉布。
国务院总理周恩来、副总理习仲勋参加了互换批准书的签字仪式。
参加签字仪式的,中国方面还有: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对外贸易部副部长李强、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副主任张致祥、外交部礼宾司司长俞沛文、条约法律司副司长董希白和第二亚洲司副司长李强奋。
蒙古人民共和国方面有:蒙古人民共和国驻华大使馆参赞托依夫、经济及商务参赞道尔吉、二等秘书罗青、随员达利和格色尔扎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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