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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主席批准中阿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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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0-10-23
第1版()
专栏:

刘主席批准中阿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
新华社22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根据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扩大会议的决定,于1960年10月21日批准了1960年8月26日在喀布尔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富汗王国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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