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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区民主改革基本完成 复查工作将逐步结束 西藏决定颁发土地证给翻身农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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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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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农业区民主改革基本完成 复查工作将逐步结束
西藏决定颁发土地证给翻身农民
开始支付1960年度对未参加叛乱的农奴主和农奴主代理人多余生产资料的赎买金
新华社拉萨2日电 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在10月25日和26日举行了第三十五次(扩大)会议。常务委员和在拉萨的委员们在会上就关于给西藏翻身农民颁发土地所有证的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通过了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关于颁发土地所有证的指示。会议还讨论并通过了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关于西藏地区民主改革中赎买未参加叛乱农奴主及农奴主代理人占有的多余生产资料的赎买金的支付办法。
会议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帕巴拉·卓列朗杰和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阿沛·阿旺晋美主持。出席会议的常务委员有周仁山、惠毅然、桑颇·才旺仁增、朗顿·滚噶旺秋等。
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常委会通过的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关于颁发土地所有证的指示说:目前全区农业地区的民主改革业已基本完成,改革复查工作也将逐步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条
“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和其他生产资料所有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改革复查已经完成的地区,凡依法分得土地者,均应一律发给土地所有证。
指示指出,颁发土地证,确定农民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改革中最后一项重要的工作。作好此项工作,对于提高农民的政治觉悟,进一步发挥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发展农业生产,有着重要意义。同时对于更加广泛地开展爱国增产运动和逐步发展互助合作运动也会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
按照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这一指示,西藏地区颁发土地证的工作将要开始。正式颁发以前,将要首先训练好填发土地证的人员;然后要核实土地面积,划清地界,进行土地登记和填发土地证。
新华社拉萨2日电 根据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关于颁发土地所有证的指示,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土地制度改革委员会已将二十万张土地证发往西藏各地,并要求各地各级人民政府尽快地、隆重地将土地证发到翻身农民手里。
土地证的上部,在五星国旗之间,有印着金色边框的毛主席像。土地证各栏项目都用藏、汉两种文字印成,并且盖有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的印章和代理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之章。
在西藏的民主改革运动中,人民政府没收了叛乱农奴主及其代理人的土地,赎买了未参加叛乱的农奴主和农奴主代理人的多余土地,这些土地共计二百八十多万克(一克约等于一亩),已分给了农业区八十万世代无地的农奴和奴隶,从而消灭了西藏已有几千年历史的封建农奴主的土地所有制,建立了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使农奴变成了土地的主人。翻身农民在土地还家以后,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去冬今春,在党的领导下,十多万翻身农户组成了一万五千多个农业生产互助组,展开了轰轰烈烈的爱国丰产运动。播种面积比去年扩大了三十四万克左右,修了许多水渠,施了大量肥料,并改进耕作方法,加强田间管理,使今年的农业生产获得了丰收。
新华社拉萨2日电 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10月26日发出通知,决定自1960年11月起至12月止,委托各地国家银行支付1960年度对未参加叛乱的农奴主和农奴主代理人占有的多余生产资料的赎买金。从1961年起,赎买金支付时间由每年9月起,至同年10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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