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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法律不容违犯 华北人民监察院接受本报意见澈查邯市汽车肇祸及庞家堡矿场事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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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9-07-21
第2版()
专栏:

  人民的法律不容违犯
华北人民监察院接受本报意见澈查邯市汽车肇祸及庞家堡矿场事件
【本报讯】华北人民监察院看到本报十九日“批评与建议”栏所载“邯市运输公司汽车不断发生肇祸事件,并屡次撞死行人”的消息后,认为是一种严重违反法纪、破坏交通秩序的恶劣行为,应当受到严格的处分。为弄清事实真象,追究责任,防止其继续发生与发展,严格确立交通秩序并教育各交通部门的干部,该院已分别函华北公路运输总局、冀南行政公署及邯市运输公司进行澈查,并限于文到十日内将澈查结果及处理意见报院议处。另外关于龙烟铁矿庞家堡矿场重要设备遭不断破坏案,该院已于本月十八日派监察专员武光华等偕同公营企业部、公安部人员前往澈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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