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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场、农场和人民公社一齐动手 黑龙江积极外调农业用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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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0-12-05
第3版()
专栏:

林场、农场和人民公社一齐动手
黑龙江积极外调农业用材
本报讯 黑龙江省在以农业为基础的思想指导下,已经提前完成了农村需要的桥梁、车船、电杆、水利和小型农具等农村用材的生产计划。这些木材除满足了本省农村需要外,还分别外运到山东、河南宁夏、江苏、山西、辽宁、北京、天津等十二个省(区)市,支援农业生产。
黑龙江省在生产农村用材中,采取了三管齐下的办法,森工企业、国营农场、木材产区的人民公社都担负了生产任务,大家一齐动手,根据需要,有什么就生产什么。森工企业主要生产农村特种用材,同时结合采伐生产小规格材料,国营农场和木材产区人民公社,主要是结合改造和培育森林,进行抚育采伐和修枝,以生产小型农具用材为主。已经生产的小型农具用材共有七百五十五万多件,计:犁辕子三万多根,木叉子六十万把,扁担一百五十万根,锄、锹、镐等各种农具把五百四十二万多件。
为了加强这项工作的领导,中共黑龙江省委和省人委,先后召开了两次专门会议,作了研究部署。有关的专区、县根据省委指示精神,组织了林业、农业、商业等有关部门,成立了农用木材生产办公室,具体指导这项生产,解决生产中的各项具体问题。各地还开展了关于生产农村用材、支援农业的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职工和社员,都积极投入了这个生产运动,并把它视为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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