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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中心工作随时进行防火教育 桃坑公社八年无火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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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0-12-14
第4版()
专栏:

结合中心工作随时进行防火教育
桃坑公社八年无火灾
本报讯 湖南茶陵县桃坑人民公社,经常注意防火工作。领导上针对群众每个时期对防火的各种不同认识,随时开展防火宣传,检查防火措施执行情况,从而获得“无火灾公社”的光荣称号。
桃坑公社是一个山区,地区辽阔,到处是深山密林,群众称为“万宝山”。但是,过去这里的人民有“放火烧山驱兽”、“夜路点柴照明”等旧习惯,因此,解放前时常发生火灾。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根据山区特点,围绕各项中心工作,充分发动群众,开展了全民性的安全防火运动。广大群众积极行动,人人注意防火,从而获得八年无火灾的辉煌战果。在全公社的七个大队中,有四个大队十年没有发生过火灾。
解放初期,由于群众麻痹轻灾,桃坑公社火灾层出不穷。全公社仅1949年至1951年的三年内,就先后发生大小火灾二十二起,烧山面积达五千余亩,烧毁民房一百余间。当地党委针对这些严重情况,并根据“靠山吃山,吃山养山”的山区生产方针,组织了报告团,分村分户深入进行宣传,向广大群众大力开展了“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宣传教育。同时,做到了宣传经常化,贴标语,挂防火牌子,定期组织干部学习防火常识,户户订立防火公约,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入了防火运动。如夏乐大队的二十六个生产小队,队队都有安全公约。坑口大队十六个作业组,组组设有安全防火宣传员。大部分大队普遍实行了队包队,组包组,人包片的三包片责任制。因此,这些大队十年安全无灾。江口大队还抓住典型事例,采取“算损失账”、“现场参观”、“大插红旗”的方法,向广大群众深入地开展了防火宣传。通过现场参观,典型教育,各队还广泛地组织了大评比、大竞赛。八年来,桃坑公社共评出了安全红旗生产队八个,并有四百五十四名防火有功的社员,受到了表扬和奖励。由于防火宣传广泛深入,护林防火工作已形成了群众性的自觉行动。仅公社的少年儿童就组织了二十三个“防火安全预报小组”。六十一岁的老人陈应庚,过去麻痹轻灾思想非常严重,说什么“万事凭天定,人防有啥用。”通过宣传,思想觉悟大大提高,积极投入了防火运动,并曾六次被评为县、区和公社护林防火模范。
这个公社在发动群众,统一思想,人人注意防火的基础上,全公社适当地加强了安全防火机构,加强了对防火运动的具体领导。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以大队为中心组织了七个不脱产的防火联防尖兵连,以生产队和作业组为中心,成立了三十二个防火救灾突击队,处处布下了防火网,加强预防工作,从而有力地防止了火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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