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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毅外长要求日内瓦会议两位主席采取积极行动 制止美国扩大老挝战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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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0-12-29
第1版()
专栏:

陈毅外长要求日内瓦会议两位主席采取积极行动
制止美国扩大老挝战争
中国负有维护日内瓦协议责任同时必须采取措施保障本国安全
老挝国际委员会应即恢复活动并同富马政府合作恢复老挝和平
新华社28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部长陈毅就目前老挝的严重局势,致函关于印度支那问题的日内瓦会议两主席苏联外交部长葛罗米柯和英国外交大臣霍姆,要求两主席采取积极行动和有效措施,制止美国政府破坏日内瓦协议、干涉和侵略老挝的行为。
中国外交部副部长曾涌泉和西欧司副司长宋之光于12月28日分别接见了苏联驻华大使契尔沃年科和英国驻华代办处参赞罗杰士,向他们递交了陈毅外交部长给日内瓦会议两主席的信。信的内容如下:
“目前,老挝局势已经发展到十分严重的地步。由于美国政府和它的仆从泰国政府对老挝进行粗暴的干涉和侵略,老挝的战争正孕育着进一步扩大的危险。印度支那地区的和平面临着越来越严重的威胁。正如两位主席所清楚知道的,自从六年前印度支那和平恢复以来,美国政府破坏日内瓦协议、干涉老挝内政的侵略活动,一直没有停止过。近四个多月以来,美国政府更纠合了它的仆从泰国政府,公开在军事上、物质上、财政上支持老挝叛乱分子,并且直接参加了他们颠复以富马亲王为首的老挝合法政府的军事行动。虽然许多爱好和平的国家曾经对此多次提出警告,但是,美国政府和它的仆从泰国政府不仅没有停止这种危险的玩火行为,相反,正在变本加厉地对老挝进行干涉和侵略。这种严重的形势,要求日内瓦协议的所有签字国,首先是日内瓦会议的两位主席,毫不迟延地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美国政府和它的仆从泰国政府破坏国际法和日内瓦协议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老挝的近邻和日内瓦协议的保证国,面对老挝的这种严重局势,深感自己负有维护日内瓦协议的神圣责任,同时,也必须考虑采取措施以保障本国的安全。中国政府在1960年12月14日和12月19日发表的两次声明,已经表示了我国对于当前老挝局势的明确立场。在这里,我愿再一次郑重表示,中国政府完全赞同苏联政府在1960年12月22日致英国政府的照会中和越南民主共和国范文同外长在1960年12月24日致日内瓦会议两主席的信件中所提出的建议,即:召开1954年日内瓦会议参加国的会议和恢复老挝国际监察和监督委员会的活动,以便迅速制止美国政府对老挝的干涉和侵略,恢复老挝的和平。
中国政府从来就反对停止老挝国际监察和监督委员会的活动。1958年7月19日,老挝国际监察和监督委员会不顾波兰代表的反对,作出‘委员会不定期休会,但可根据正常的程序重新召开’的决议后,中国政府曾为恢复该委员会的活动进行了不懈的努力。中国政府一向认为,老挝国际监察和监督委员会的存在和活动,对于印度支那的和平,对于老挝的国家独立和和平统一都是有利的。特别是在目前由于美国政府的干涉而造成的老挝严重局势下,作为监察和监督日内瓦协议在老挝实施的老挝国际委员会,应该迅速恢复它的活动,履行它的神圣职责。该委员会目前最迫切的任务是,立即采取有效步骤,制止美国政府和泰国政府对老挝内政的干涉,使美国和泰国的全部军事人员和军事装备从老挝撤出。以富马亲王为首的政府,是老挝的合法政府,老挝国际委员会必须而且也只能同这个政府合作,以恢复自己的活动,决不能同美国用武装干涉扶持起来的文翁—诺萨万非法政府发生任何联系。否则,老挝国际委员会将把自己置于赞助美国政府干涉和侵略老挝的地位。如果竟然出现这种违反日内瓦协议的情况,其后果将是十分严重的,中国作为日内瓦协议的签字国之一将坚决反对。为此,我衷心地敦请两位主席采取积极行动,就有关恢复老挝国际委员会的活动问题,同以富马亲王为首的老挝合法政府进行接触。如果该委员会不能立即恢复活动,或者该委员会的活动不能获致上述效果,中国政府要求两位主席立即召开1954年日内瓦会议参加国的会议,共同寻求有效措施,制止美国政府破坏日内瓦协议、干涉和侵略老挝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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