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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缅两国友好合作的结晶 周恩来总理在互换中缅边界条约批准书仪式上的讲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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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61-01-06
第2版()
专栏:

中缅两国友好合作的结晶
周恩来总理在互换中缅边界条约批准书仪式上的讲话
新华社仰光4日电 周恩来总理今天在互换中缅边界条约批准书仪式上的讲话,全文如下:尊敬的吴温貌总统阁下,尊敬的吴努总理阁下,亲爱的缅甸朋友们:
经过即将完成的互换批准书的手续,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中缅边界条约就要开始生效了。中缅两国人民渴望已久的一条永久和平友好的边界,将从此正式建立。这是我们两国人民的一件大喜事。我谨代表中国人民和政府向缅甸人民和政府表示最热烈、最衷心的祝贺。
在这中缅边界条约开始生效的庄严时刻,我愿意再一次对所有为缔结这个条约而尽力的缅甸朋友们,表示最诚挚的感谢和敬意。缅甸联邦历届政府都为我们两国边界问题的解决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吴努总理阁下首先创议解决中缅边界问题而又亲自签订了边界条约,作出了首尾一贯的努力;吴巴瑞阁下在担任总理期间,曾经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奈温将军阁下在去年1月间同我国政府签订了中缅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和关于边界问题的协定,为迅速而顺利地解决中缅边界问题铺平了道路;以昂季准将阁下为首的中缅联合委员会缅方代表和成千的缅甸勘察人员,进行了紧张、艰巨而辛勤的工作,对这个条约的缔结起了积极的作用。还应该提到,两国边界问题的解决,也是同缅甸外交部和缅甸国防军的合作分不开的,我在这里一并致谢。
中缅边界条约,同中缅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一样,是中缅两国政府和人民友好合作的结晶。中缅边界问题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问题,应该说,要解决这样复杂的问题不是没有困难的。但是,由于我们两国一贯珍视彼此之间的传统友谊,抱有解决问题的真诚愿望,双方根据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经过友好协商,终于使这个问题得到了符合于两国共同利益的公平合理的解决。事实再一次雄辩地证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指导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之间的关系和处理国际重大问题的有效准则。中国政府将一如既往,坚定不移地信守这些原则,为不断巩固和发展中国同缅甸以及同一切具有同样愿望的国家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而努力。
中缅边界条约万岁!
中缅两国人民“胞波”般的情谊万岁!
世界人民友好团结万岁!
亚洲和世界的和平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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